五月 12, 2016 21:15 Asia/Shanghai

在上期节目中我们向大家阐述了女权主义排斥宗教教导和颠倒女性和男性所发挥作用的思想原则。在本期节目中我们将向大家介绍女权主义坚持女性摆脱家庭进入职场和反对母亲角色和女性承担家务的相关内容。



女权主义的思想基础之一是鼓励女性忙于家庭之外的事业。女权主义者们认为,女性局限于家庭和剥夺女性在外工作的权利是剥夺女性政治、社会和经济权利的主要因素。鉴于此,首先通过家庭培养,然后通过学校的正式教育,我们才能鼓励女孩像男孩那样从事家庭之外的工作。只有这样,对女性的压迫和不平等才能结束。如果在政治、社会和经济领域为女孩创造共同参与的条件,女孩就像男孩那样热切地渴望进入这些领域。实际上,女权主义观念的第一步设想是女性获得自由并进入职场和公共行业;第二步是使家务社会化和在家庭之外培养孩子。法国女权主义作家西蒙•波伏娃在《第二性》一书中写道:“只有通过在外工作才能让女性弥补自己与男性之间的差距,其他任何东西都不能保障她在实际生活中的自由。当女性摆脱寄生虫生活时,被人为构造的女性的依赖性系统才会被打乱。”
反对从事家务和担任母亲的职责是女权主义思想的主要原则。家务在女性平等中不再表现出卑微的一面只有在淡化女性的母亲角色时才能实现。因此,女权主义者们尤其是女权主义第二次浪潮的支持者们努力为女性淡化作为母亲的愿望,并鼓励女性尽多地参与社会事务。因此,女权主义者们在宣传中强调,作为母亲对女孩来说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她们认为,只要家务和母性被认为是女性的两个责任,而且女性喜欢承担这两个责任,就不能对女性摆脱男性的统治报以希望。因此,部分研究人士把这些激进的女权主义的目标称为“向家庭发动的战争”。
在女权主义看来,女性从事家务和母亲的存在能够让丈夫感到舒适,让孩子得到呵护。然而家务和母性根本不能赚来金钱,是没有价值的。在女权主义者们看来,必须取消女性作为家庭妇女的角色定型,这种角色定型还影响到家庭中女孩和男孩本性的形成。列宁曾说过:“只要人类的一半人口被约束在厨房,那么,任何人都不会获得自由。”西方作家安•奥克利在谈到列宁的这一言论时为女性自由提出了3个原则,一.女性从事家务的作用必须被消除;二.家庭也应被取消;三.女性发挥的女性作用也应完全被取消。拥有这种思想的女权主义者们甚至提出了这样的建议:让同性恋组建的家庭取代真正的家庭,让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的一些机构取代家庭所担负的责任。然而,家庭更多的是情感、信仰和担负责任的核心。敌视家庭的部分女权主义者甚至将作为母亲的角色称为对女性的一种惩罚。
所有女权主义者认为,婚姻、母性和丈夫是由约束女性的男权主义引起的。因此,在她们看来,女性必须进入职场。西蒙•波伏娃说:“不应让任何女性呆在家里并抚养子女。社会应完全改变一下观念,不应只让女性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美国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贝蒂•弗里丹在《女性的奥秘》一书中表达了她对家庭主妇角色的厌恶。她表示,家庭主妇犹如俘虏阵营的牺牲品,因此,她们的情况甚至比俘虏更加糟糕。贝蒂•弗里丹鼓励女性接受教育和拥有事业。她认为,女性应摆脱家庭的牢笼,哪怕它是一座金屋。弗里丹和其他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应减少自己与家庭的关联,她们反对家庭是适合女性的场所的观念。令人遗憾的是,女权主义在一些情况下迫使女性放弃了培养孩子这个众人皆知的最大机遇。
我们知道,任何时候都不能在长期内与人类的天性作斗争并无视事实真相。女权主义者们也面临这样的问题。那些既是一名女性又是一位母亲的女权主义活动人士不能反对自己内心的事实。因此,很多女权主义者为了收回和改变她们的言论而提出自己先前的一些想法是错误的。其中一个例子是,在《女性的奥秘》一书出版后,贝蒂•弗里丹又著写了《第二阶段》一书,她在该书中明确提出了这一主题,即:女性能够将家庭之外的工作与家庭联系起来,可以两者兼顾。
在《第二阶段》一书中,弗里丹表现出了她对女性未来的担忧。因为,女性偏重于事业的成功,而不是组建家庭。这让弗里丹感到迷茫和无望。没有合适工作的离婚女性不得不变得贫穷,单身母亲的未来是艰难的。当家庭之外的工作对女性来说变成一种必要性时,女性就不得不同时承担丈夫和母亲这两种责任。社会还没有为支持女性而改变家庭事务和社会工作领域事务做好准备。
事实是,怂恿女性过量地从事家庭之外的工作和无视她们发挥的重要作用不会产生好的结果。西方作家南希•丽达姆斯就此说道,怂恿女性不愿作家庭主妇和以其它借口让她们外出工作除了给她们带来更大精神压力之外不会有任何结果。很多女性在没有心理医生和药物的帮助没法继续生活。女性不停地调换地方和工作,更多的是由于受到不道德关系的影响。
女性专科医生杰西卡•安德森就此坦率表示,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女性的主要责任是抚养孩子。然而,西方流行文化将家庭之外的工作作为女性的主要责任,而把作为母亲的责任描绘成一个次要的事务。这种趋势的继续将导致西方女性和已为人母的女性的心理和精神压力与日俱增。这或许会促使这一情况再次发生,即:我们在最近10年看到很多事业型女性自愿回归家庭并担负起作为母亲的责任。
伊斯兰教不仅承认工作是女性的一项权利,还特别关注女性的声誉和人格。真主在《古兰经》第4章妇女章第32节经文中说:
“真主使你们互相超越,你们当安分守己;不要妄冀非分;男人将因他们的行为而受报酬,妇女也将因她们的行为而受报酬;你们应当祈求真主把他的恩惠赏赐你们。真主确是全知万物的。
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及其后裔中的众伊玛目就女性工作表示,女性能够从事符合女性精神的部分工作。因此,女性在工作之余还要兼顾家庭。手工业、纺线、编织、商贸、售货、护理和救援等等都是女性在伊斯兰教先知为圣时期可以从事工作的领域。对女性从事这些工作,先知没有予以否认。
然而,伊斯兰教认为,女性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家庭妇女和培养子女。女性可以在发挥这些作用的同时参与社会事务。伊斯兰革命领袖大阿亚图拉哈梅内伊就此说道:“伊斯兰教赞同女性工作。女性还必须知道这一点,即:她的工作不能让自己厌恶她所担负的维护家庭和抚养子女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职责。一个国家不可能不需要女性在各领域从事工作,然而,这些工作不应有辱女性的尊严,不应与女性的精神和人格价值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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