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强调彻底销毁核武器
伊朗外交部政治和国际安全事务司司长达赫甘尼周三在重新审议《核不扩散条约》筹备委员会在维也纳召开的首次会议上说:核武器拥有国无法永远逃避恪守其根据《核不扩散条约》为彻底销毁核武器做出的承诺。
鉴于这一挑战,本次为期两周的会议的核心内容是研究《核不扩散条约》的执行情况未取得进展和关于中东无核化的1995号决议未得到执行的原因以及对为和平使用核能源进行的国际合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研究。
《核不扩散条约》成员国为审议该条约的执行情况每五年召开一次会议。在审议大会召开前,首先举行筹备委员会会议。
《核不扩散条约》于1970年代开始执行,并在1995年被无限期延期。《核不扩散条约》的目的并不仅仅是阻止无核国家获得核武器。解除核武器是其根本目标之一,也是该条约更重要的目标。在《核不扩散条约》第6条款中明确要求解除核武器,必须执行该条约。实际上,核武器拥有国拒绝执行解除核武器相关义务是《核不扩散条约》面临的最基本的挑战。《核不扩散条约》的本质是该条约的世界化。鉴于此,以任何借口拥有核武器对和平与安全都是威胁。
维也纳会议是在世界上有数千枚核弹头给地球安全投下阴影的情况下召开的。核武器拥有国仍然将数亿美元用于更新核武器。就此,犹太复国主义政权作为中东地区唯一一个核武器拥有者使地区安全面临危险。因此,伊朗外交部政治和国际安全事务司司长达赫甘尼在维也纳会议上要求国际社会向该政权施加压力,迫使其无条件加入《核不扩散条约》,并将以色列的所有核活动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之下。现在在维也纳筹备会议上出现了适当的机会,以便对面临的挑战进行研究的同时,确定该条约的目标未实现的原因。因为尽管在执行《核不扩散条约》的道路上存在一些挑战以及审议该条约的进程进展缓慢,但是绝不能不予以执行。鉴于世界和平核能源的用户不断增加以及各国有必要使用核能,应当把这个问题与核威胁分开,在和平使用核能源,尤其是在运输核原料、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核技术设备方面实施的限制应当被取消。维也纳会议为实现这一目标将寻找什么着的途径,我们应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