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关于伊核协议执行情况的第十四次报告
二月 23, 2019 17:37 Asia/Shanghai
伊朗华语台消息: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今日(周五)发布第十四次关于伊核协议执行情况《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并对伊朗履行伊核协议的承诺做出强调。
据法尔斯通讯社报道:该报告中写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执行附加议定书以及核查和监测伊朗相关核责任的年度数据如下:每年2.9万欧元,2019年将在2.9万欧元中,需要0.4百万欧元。直到2019年2月20日,1.3万欧元将用于2019年及以后的资助伊核协议相关活动。
在该报告中还提到重水和后续处理的相关活动。伊朗没有按照其原始设计实施对阿拉克重水堆(IR-40反应堆)的改造。伊朗没有按照原始设计生产或者测试专门为IR-40反应堆设计的天然铀粉末以及燃料棒或燃料组件。仓库中所有的天然铀燃料丸和燃料储存设施仍处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之下。
该报告关于阿拉克重水工厂的情况写道:2019年2月16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对重水厂进行检查,伊朗的重水储存量为8.122公吨。在本报告所发布时,伊朗的重水不超过8.124公吨。
伊朗没有从仓库储存的离心机中取出任何IR-1离心机,以便更换纳坦兹燃料浓缩厂有故障的离心机。
该报告还提到,伊朗继续在纳坦兹浓缩六氟化铀,但是没有把235铀浓缩到百分之3.76。
该报告还提到:伊朗富集铀储存总量未超过被浓缩六氟化鈾的300公斤到鈾235的3.67%(或各种形式的化学品当量)。六氟化鈾的 300千克相当于8.202千克的铀。
该报告的另一部分还指出:伊朗已根据2016年1月16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要求,做长期浓缩和浓缩研究和开发计划进行浓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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