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对伊朗的报复性袭击有何规定?
(last modified Thu, 03 Oct 2024 09:33:34 GMT )
十月 03, 2024 17:33 Asia/Shanghai
  • 从右侧开始:在黎巴嫩被以色列暗杀的伊朗军事顾问烈士尼尔弗罗尚;被以色列在德黑兰暗杀的哈马斯领导人烈士伊斯玛义·哈尼亚 
    从右侧开始:在黎巴嫩被以色列暗杀的伊朗军事顾问烈士尼尔弗罗尚;被以色列在德黑兰暗杀的哈马斯领导人烈士伊斯玛义·哈尼亚 

伊朗华语台消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部队周二晚间在国际法框架内,根据合法防卫的固有权力,对犹太复国主义政权的军事目标进行了多次导弹袭击。

伊朗外交部发表声明称,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部队对犹太复国主义政权的军事和安全设施发起的导弹袭击,是行使其固有的自卫权,是对该政权侵略行为的回应。

据今日帕尔斯(Parstoday)报道:在该声明中指出,“真实承诺2”行动是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法规的合法回应。

声明中强调,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随时准备采取进一步的防御行动,以保护其合法利益,并捍卫其领土和主权完整,面对任何军事侵略或非法使用武力,伊朗绝不会犹豫。

伊朗外交部长赛义德·阿巴斯·阿拉格齐在与英国、德国和法国外长的电话交谈中表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只是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行使了自卫权,并仅仅只是针对犹太复国主义政权的军事和安全基地发动袭击。

伊朗驻联合国大使和常驻代表赛义德·伊尔瓦尼也表示,此举是在《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的固有自卫权框架内进行的,也是对犹太复国主义政权侵略行为的回应,这些侵略行为包括侵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在德黑兰暗杀哈马斯政治领袖、在黎巴嫩通过引爆通讯装置故意无差别袭击平民导致伊朗大使受伤、以及在贝鲁特暗杀黎巴嫩真主党秘书长和伊朗高级军事顾问阿巴斯·尼尔弗鲁尚少将。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当任何一个联合国成员遭受武装攻击时,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必要行动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之前,该成员国行使单独或集体的固有自卫权利都不应受到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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