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者对以色列可怕罪行的震惊:这个政权摧毁了人类数百年的人权努力
伊朗华语台消息:国际人道主义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只能将武装冲突中的参战人员作为打击目标。然而,在以色列的袭击中,许多无辜的平民,包括医生、记者和医院的工作人员都失去了生命。
几天前,以色列对黎巴嫩平民通信设备的突袭令人始料未及,其手段之残忍,震惊了整个国际社会。
据今日帕尔斯(parstoday)报道:这次在贝鲁特和叙利亚多地发生的数千台寻呼机和通信设备的爆炸,导致数十人死亡,数千人受伤;其中一些伤者失去了视力,数百人仍然处于危急状态。
国际法能否为这些可怕的灾难性袭击辩护?答案显而易见:国际法学家明确将以色列的这一行为视为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以色列对黎巴嫩通信设备的袭击(其中一些设备属于真主党成员)无疑是一种明显的犯罪行为。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人道主义法源自《日内瓦公约》和国际法院的判决,是为限制武装冲突造成的痛苦制定的严格规则。这些法律强调,必须区分军人与平民,以及军事目标与非军事目标。那些对平民造成无差别伤害的袭击,显然是被禁止的。
违反区分和比例原则
法学家们指出,以色列在黎巴嫩的袭击严重违反了区分原则。根据现有的报告,这些爆炸是无差别进行的,无任何单独调查和精确瞄准的情况下进行的。伦敦政治经济学研究员阿隆索·古尔门迪-邓克尔伯格强调,按照国际法,以色列必须对每个通信设备进行单独审查,以确保只攻击战斗人员。然而,这些审查并没有进行,爆炸是盲目且同时发生在多个地点的。
牛津大学伦理、法律与武装冲突研究所的联合主任贾尼娜·迪尔(Janina Dill)则指出了比例原则的被违反。他说,对数百起同时发生的爆炸进行比例计算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些袭击不仅威胁了平民的生命,在法律上也是站不住脚的。寻呼机在住宅、商店、车辆甚至葬礼上的爆炸,显示出战争中对基本人道主义原则的漠视。
攻击平民与缺乏合法军事目标
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只能将武装冲突中的参战人员作为打击目标。然而,以色列的袭击导致了许多无辜平民的死亡,包括医生、记者和医院的工作人员,甚至连儿童也成为了这场野蛮袭击的受害者,比如真主党成员之女9岁的法蒂玛·阿卜杜拉。
迪亚科尼亚国际人道法中心的艾伦·诺尔(Ellen Nohle)警告称,绝不应该攻击未直接参与冲突的人。她强调,即使这些平民与真主党有联系,也绝不应成为被攻击目标。
这些罪行也明显违反了军事必要性原则,该原则规定,只有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武力。
使用简易爆炸装置:一种明显的违反行为
使用简易爆炸装置,如黎巴嫩寻呼机和通信设备的袭击,是国际法所禁止的。根据《常规武器公约》第二附加议定书(犹太复国主义政权也是该公约的签署国之一)使用这些无法预见且突然引爆的装置被视为违反国际法。
《战争》一书的作者、日内瓦研究所的安德鲁·克拉普姆指出,这些装置显然是为杀戮和伤害设计的,这种使用方式严重违反了国际法。
诺尔也指出,这些爆炸装置在国际法下被视为“其他装置”,如果是由政府代理或受其指令下的个人实施,则被视为非法行为。这些罪行让人联想到犹太复国主义政权过去的暗杀和秘密行动,不仅违反了人权,还显示出以色列对国际法律和战争道德的完全无视。国际社会必须对这种残暴行为做出坚决回应,这些行为不仅夺走了无辜平民的生命,还践踏了基本的人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