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伊朗大选专题节目-伊朗选举制度是人民选票的有力保障
在伊斯兰共和制看来,人民的投票是一件寄托物和人民的权利,它由投票箱管理员和计票人员所掌握,应当在此方面谨小慎微慎重行事。
人民积极踊跃地参加选举的重要性以及必须保护好人民的投票一直是伊斯兰革命奠基人、最高领袖——伊玛目霍梅尼在讲话中强调和关注的问题。
革命最高领袖发表的讲话(1):人民的投票是人民的权利,不应允许任何人掌握人民的命运,要记住,为管理一个伟大的具有文明历史的国家应制定法律,应当根据法律行事,这是一个条件。
伊玛目霍梅尼认为,选举是每个民族的基本权利。每个民族应当掌握自己的命运,应具有确定自己政府模式和类型的权利。
在他看来,选择权掌握在人民的手中。每个具有理智的人应接受,每个人的命运应由他自己掌握,每个民族的命运应由他们自己掌握。
伊玛目霍梅尼就此指出:伊斯兰政府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府。在这样的政府中所有宗教少数民族是完全自由的,谁都可以表达自己的信仰,伊斯兰教负责对所有信仰做出答复,伊斯兰政府将以逻辑回答所有逻辑。
伊玛目霍梅尼发表的讲话(2):人民给宪法投了票,他们期望执行宪法,而不是来自某个地区的人早晨起来说,我不接受宪法监护委员会,我不接受宪法。
在伊斯兰革命领袖看来,执行、监督、参选人的权利、选举名单、保护人民的投票、接受选举结果具有深刻含义。鉴于美国人一直觊觎着这些选举,应当全面关注渗透问题。
革命最高领袖发表的讲话(3):谁准备竞选领袖,他必须具备一些条件和资格,或那些准备为国家起草法律的人,或准备担任国家行政机构首脑的人。
任职资格,很好,应当由谁来确定这些资格呢?是否有必要确定这些资格?这个人,这些人是否具有这些资格?显而易见,必须要有一个机构来确认这些资格,这个机构就是宪法监护委员会和监督机构。
在伊朗太阳历1388年也就是2009年6月举行的选举中大阿亚图拉哈梅内伊在为扰乱选举忽略人民的投票而以选举存在舞弊的名义制造骚乱后在一个周五主麻聚礼中发表的公开讲话中果断拒绝向非法诉求屈服。
为维护选举的公正性捍卫法律框架是伊斯兰革命领袖在此次讲话中提出的重要一点。
他指出:如果有人质疑,并拿出确凿证据,必须进行调查。当然要通过法律途径,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查。我本人不希望承受非法创新的负担。今天如果法律框架被打破,未来任何选举再也无法受到保护。
他还说道: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一些人幻想通过街头运动可以向一个正确的体制施压,并且迫使体制负责人承受他们强加于人的要求。绝对不行,这是错误的。向非法要求、压力屈服本身就是独裁的开始。
可以认为,在伊朗太阳历1392年(2013年总统选举前夕)强调人民权利的含义,在随后的几年中阐明选举的方方面面是在革命领袖坚决维护体制的共和性质、坚决保护人民投票的坚定决心的框架内进行的。
伊斯兰革命领袖在太阳历1396年年初发表讲话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强调选举的重要性及其对保护人民的投票发出警告。他就此说,谁想攻击人民的投票结果,我本人将站在他的对立面。
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发言人阿巴斯·阿里·库德胡达伊(4)说:最近讨论的一个,同时在过去一两年里革命最高领袖提出的这个问题是人民的权利,人民的权利就是选举。有趣的一点是在选举作为人民的权利这个问题中普遍关注人民的投票,很自然,对于每一个政治体制,捍卫和维护选举是必须的,是宗教义务。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无论是在伊玛目霍梅尼健在时期,还是伊斯兰革命领袖大阿亚图拉哈梅内伊担任领袖期间这个问题一直受到强调。人民的投票权应受到维护,受到正确保护。很自然,这将给我们社会,给每个社会的公众增加信心。
选举的健康性实际上只有在人民在选举中的投票权得到维护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保障。因此宪法是必不可少的。为举行公正的选举,维护人民的投票权,必须对选举事务进行监督。
就此,宪法第99条款说,宪法监督委员会承担着监督选举领袖专家议会、总统、伊斯兰议会的选举、民意测验、全民公投的责任。
宪法监护委员会通过监督委员会对选举实施监督。在此方面确定了两个重要职责,一是审核参选人资格;二是对选举所有阶段进行监督。其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从各个方面信任投票人,并使选举所有阶段透明化。因此在所有阶段从报名登记到宪法监护委员会审核参选资格,再到参选候选人的宣传活动、选举动态均受到选举监督人员的认真监督。
根据伊朗总统选举法,自报名登记结束当日起进行两种监督,实际上是研究。一开始,一个委员会进行初步监督,并根据法律,对候选人的参选资格进行研究。然后,进入更高级别的监督,根据法律也就是根据宪法第118条款,监督责任只能由宪法监督委员会承担。
根据伊朗选举法第10条款,选举以直接、普遍和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第28条款说:如果在选票上写有超过一名候选人以上的名字或打上记号,那么,选票就会自动作废。但是它将被视已使用的选票。根据第29条款,在开始投票前应当在监督委员会一名或多名代表面前,在空投票箱上贴上封条,并盖上投票站的印章。如果在开始投票前投票站工作人员在取票处召开会议,监督委员会派驻该投票站的一名代表或多名代表要验证投票箱的数量以及这些投票箱是否是空的。如果在投票过程中需要增加投票箱,监督委员会代表应当按照程序行事,并且进行报备。
保护人民在选举中的投票实际上是以最高水平彰显公民在投票后所获得的社会权利和人权,此举将巩固社会的民主基础。因此,外国媒体和专家们多次承认选举产生的影响以及人民的投票对选举命运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