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伊朗大选专题节目
伊朗宪法规定,总统必须具备特殊和突出的条件,以便能够充分履行自己的重要职责。在本期节目中,我们将阐述该问题的重要性和介绍伊朗总统选举监督机构。
鉴于总统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制中行使行政作用的重要性,在开始选举之前,相关部门和专家会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筛选。只有具备所有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总统候选人。组织和监督选举负责人曾多次要求大众媒体向人民阐明总统地位的重要性、总统候选人的条件和选举法。
根据伊朗宪法第110条第9款:总统候选人资格即符合宪法规定的条件必须在选举前经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
与监督选举正确性有关的问题之一就是审查登记参选人的资格。该问题是每届选举的最重要阶段之一。
根据宪法,总统候选人资格要在选举前直接由宪法监护委员会审查。在宪法第110条第9款中规定:
总统候选人资格即符合宪法规定的条件必须在选举前经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
根据这一表述,宪法监护委员会不会对研究总统候选人资格事务进行监督,而是直接对他们的资格进行审查。在此方面,伊朗总统选举法第57条规定:
宪法监护委员会从收到登记参选人资料后5天内对他们的资格进行审查,将自己的看法做成会议记录,并将副本提交至内政部。
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宪法监护委员会的裁决,本条中所提到的时间最多可以延长5天,之后向内政部报告。
让我们来听一听政治问题专家穆罕默德-贾瓦德-马哈穆迪扬-塔夫拉西博士的看法:
“在我们国家,我说过:宪法监护委员会是监督者。所以根据宪法,对于那些想要竞选总统的人来说具有明确的参数。明确地说,政治和宗教人士必须具备这些条件。我想要说的是,如果一个人想要登记参选,首先应当看看自己是否具备必要的条件?如果盲目地登记参选,该不该对这个人是否具备必要的条件进行监督?根据法律程序,在总统参选人登记活动截止之后,第一阶段要对参选人的身份进行研究,看看他们是否具备总统候选人的资格。总统候选人的资格由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在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谁来监督执行者的行为?他们的代表,代表是谁?就是人民。”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为宪法监护委员会制定了几项职责,大多数职责都是由教法学家和律师共同担任,其余职责由教法学家担任。宪法监护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监督立法、注解宪法和监督选举。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监督选举的目的是为了统筹行动,以便认真执法,实现健康公正的选举。根据宪法第99条:
宪法监护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领袖的专家议会、总统、伊斯兰议会的大选工作,以及负责举行全民公决和民意测验工作进行了解释,认为宪监会的监护权适用于选举的各个环节,包括对候选人资格进行甄选。
伊朗总统选举法第8条也表示:宪监会负责监督总统选举,这种监督适用于各个环节和与选举有关的所有阶段。
宪监会对选举的监督在伊斯兰革命胜利后的第一次总统选举中就已开始施行。在之后的总统选举中,宪监会强化了对候选人的资格筛选。宪法中对总统候选人资格的规定,即是否具有宗教和政治影响力,是否有行政领导才干,个人历史清白,诚实守信,虔诚的穆斯林,特别是他是否信仰伊朗伊斯兰共和制与国家官方宗教的原则。其中的每条具体规定都可能成为衡量候选人是否合格的砝码。
好,亲爱的听众朋友,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伊朗总统大选专题节目》就为大家播送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