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革命胜利周年日专题节目- 民主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制政治体制的关键词
(last modified Thu, 15 Feb 2018 08:53:44 GMT )
二月 15, 2018 16:53 Asia/Shanghai

伊朗伊斯兰革命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建立了“宗教民主制”,使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化。

伊朗历1358年1月12日(公历1979年4月),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奠基人伊玛目霍梅尼的倡议下,伊朗人民积极踊跃地对建立伊斯兰共和制投下赞成票。这标志着他们向着象征民主基础的选举原则制度化迈出了第一步。

伊斯兰革命领袖大阿亚图拉哈梅内伊就选举的重要性说道:在“伊斯兰共和制模式”中,民主和宗教不仅相辅相成,而且民主源自于宗教。不要误以为我们的领导人汲取了西方文化中的选举制度,千万不要把伊斯兰教思想和伊斯兰教律法与这种误解混为一谈。如果选举、民主和依靠人民的投票不符合宗教思想和伊斯兰教法律,伊玛目霍梅尼绝不会这样做。关于这一点,伊玛目霍梅尼做出了明确指示,因为这些符合宗教思想。因此,遵循伊斯兰教教法是伊玛目霍梅尼的行为准则基础。

宗教民主是伊斯兰革命领袖在政治观察方面审时度势提出的最具标志性的观点之一。也许可以说,这一观点是西方世俗主义民主制最大的“对手”。西方国家自诩为世界“民主侦察兵”,并指控其对手不遵守选举准则。

阿拉麦塔巴塔巴伊大学政治系科委会成员穆罕默德·巴吉尔·霍拉姆沙德教授在接受伊斯兰觉醒通讯社采访时说:伊朗宪法第56条款就是宗教民主宣言。该条款明确指出:“真主支配世界和人民,真主赐予人民对自己社会命运的主宰权,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真主赐予人的这种权利,或者把这一权利变成只利于某个人或特殊集团。人民通过以后的条款将规定的手段行使这种真主赐予的权利。”当我们谈论宗教民主的时候,就说明我们在评论政府和主权。事实上,我们把对政府的评论称之为“民主和宗教民主”。宪法第56条款言简意赅地对哲学、原则和那些我们将其称之为宗教民主的基础进行了阐述。

政治问题资深专家哈米德·里萨·穆格达姆法尔认为,伊斯兰革命胜利进入第四十年就意味着这场革命与众不同。他说,其他国家的革命在一代人之后会发生变质,但是伊朗伊斯兰革命却并非如此。

穆格达姆法尔在谈到伊朗选举的参选率时表示,与其他选举相比表明,伊朗人民参与决定自己的命运,尤其是他们在政治体制领域表现出的热情更高。伊朗人民的这种热情不仅仅体现在选举中,在游行活动和宣誓效忠革命中亦是如此。

今天,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借助伊斯兰革命的成果发出了世界性信息,并直言伊斯兰国家需要建立民主。

伊朗总统哈桑·鲁哈尼在伊斯兰合作组织成员国议会联盟第13届会议上说:在伊斯兰世界当前非常敏感的条件下,无疑解决伊斯兰国家部分重大问题取决于人民切实、公平地参与到本国事务当中。这一重要性充分彰显了标志着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议会的作用。

哈桑·鲁哈尼说:加强民主和关注人民的意见是我们应对西方世界最重要的战略。我们用投票、议会讲台、媒体和网站向西方宣布,我们不需要你们的干涉。伊斯兰教是民主、和平的宗教,不是好战的宗教。“伊斯兰”一词本身就源自于和平。无论在伊斯兰世界内部还是外部,我们都必须团结一心和平共处,致力于解决我们自身的问题。

今天,伊斯兰革命的理论是,强调依靠明智和革命人民的意志坚定不移地屹立在世界霸权主义势力面前。因为革命人民的口号是“独立、自由和伊斯兰共和制”。尽管四十年过去了,但是伊斯兰革命的话语依然是全世界独立和向往公正的各民族的共同话语,因为这是伊斯兰共和制的构成基础。

好!亲爱的听众朋友,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就为大家播送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