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对西方对伊朗少数民族人权状况采取双重标准
十一月 28, 2021 16:36 Asia/Shanghai
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王群表示:美英一方面要求伊朗不能生产丰度超过3.67%的浓缩铀,另一方面却公然直接向澳输出丰度超过90%的武器级高浓铀。
他称:美英澳三国核潜艇合作对地区热点问题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在浓缩铀丰度问题上,美英一方面要求伊朗不能生产丰度超过3.67%的浓缩铀,另一方面却公然直接向澳输出丰度超过90%的武器级高浓铀。在制造核武器的“突破时间”问题上,美英一方面要求伊方将时间限制在至少一年以上,另一方面却公然、直接向澳输出现成的核武器材料,使澳大利亚的“突破时间”可以减少到几天甚至几小时。这是不是双重标准,如何避免?值此美伊恢复伊核全面协议履约谈判复谈之际,三国现在在防扩散方面采取双重标准,是想要传递什么信息?对谈判会有什么影响?三国声称澳大利亚是防扩散的“优等生”,依据是什么?除了澳大利亚还有哪些国家是可以同样获得美此类援助的“优等生”?如此的“优等生”,那为什么偏偏要终止与法国所达成的使用低浓铀技术的合作协议,转而与美英合作使用防扩散风险更高的武器级高浓铀?
其次,如美英澳三国核潜艇合作涉及转让武器级核材料属实,必将在法律上引起一系列问题:
第一,就条文本身而言,NPT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了核武器国家的条约义务,包括“不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接受国转让核武器”、“不以任何方式协助、鼓励或引导无核武器国家制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核武器”。那么,什么是“不直接或间接”转让?什么是“不以任何方式协助”?现在美英作为核武器国家公然、直接输出成吨成吨的核武器材料,对照NPT第一条,该如何解读他们的条约义务? NPT第二条规定无核武器国家的条约义务,包括“无核武器国家不直接或间接从任何输出国接受核武器,不寻求或接受在制造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方面的任何协助”。在此,什么是“不直接或间接”接受? “不寻求或接受任何协助”意味着什么?该如何解读澳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条约义务、特别是澳是否直接违反了NPT第二条?
第二,就NPT的目的和宗旨而言,到底什么是NPT的目的和宗旨?是不是NPT仅仅只禁止“核武器”的扩散? “核武器”本身是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不包括直接组成核武器材料和核武器技术? NPT是不是只禁止核武器扩散,而不禁止核武器通过以拆散成零部件或核武器材料的方式扩散?是不是只禁止偷偷摸摸的核扩散,而允许明目张胆的核扩散?
第三,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特别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一国有义务不得采取任何足以损害条约目的和宗旨的活动。美英澳公然直接从事转让成吨的武器级核材料,这样的活动是不是损害了NPT的目的和宗旨呢?如何才能制止这种损害NPT目的和宗旨的行径?
第四,核供应国集团、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等出口控制与作为习惯性国际法的NPT,共同组成了当前国际防扩散体系。上述机制普遍实行“全面控制原则”,这一原则不但可以基于“能力”、甚至可以基于“意图”拒绝转让敏感物项和技术,但美、英现在向澳转让成吨成吨武器级核材料,“全面控制原则”还有什么意义?
再次,在技术上也存在许多问题:第一,机构全面保障监督协定模板文件的法律地位与NPT有什么不同?它能不能抵触作为母法的NPT?
第二,即使援引第14条,各方普遍认为第14条是针对有关国家的自主研发,本身并不涉及通过转让得到的核材料。有的国家要求第14条扩大适用到同意为通过转让而获取的核材料交保,这在法律上会有什么问题?
第三,模板第14条能不能适用于来路不明、甚至是非法的核武器材料?就像银行不能处理来路不明或非法的黑钱一样,国际原子能机构同样不能为来路不明或非法的核材料提供保障监督,否则的话,这样“洗白”核武器材料和银行“洗黑钱”有什么区别?怎样才能确保机构的防扩散性质和职责?
第四,NPT第三条明确要求澳大利亚这样的无核武器国家将其“管辖下”或“控制下”的所有核材料、设备和设施全面、全程交保,但如果澳大利亚的核潜艇长期不浮出水面,机构如何保证对其动力堆中的核材料进行有效的保障监督?如果机构全面保障监督安排不能对水下核潜艇进行有效监管,那么其“全面保障监督”的意义何在?是否应当制定新的措施来解决上述不足?
此外,还有不少专家此前也曾提出对三国核潜艇合作的顾虑,包括:三国合作是否会削弱甚至抵消美、澳所倡导的“高浓铀最少化”的国际努力?既然三国已决定开展合作,为什么没有按照经修订的准则3.1要求即向机构通报方案?三国该如何履行在该问题上的保监督法律义务?
总之,这些问题只是中方现在所思考的一小部分,远非全部。美英澳三国合作事关NPT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更涉及全球战略稳定和战后国际安全秩序,涉及政治、法律和技术等方方面面问题。中方主张现有的政府间进程应在机构理事会继续下去。下一步,为了更有效地聚焦解决相关问题,中方建议机构尽早成立所有成员国均可参加的特别委员会性质的机制,继续进行深入讨论,并向机构理事会和大会提交建议报告。中方主张,在通过共识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之前,美英澳三国不应开展核潜艇相关合作,机构秘书处也不应擅自与三国谈判针对三国核潜艇合作的保障监督安排。
俄罗斯核专家叶夫谢耶夫耶筛认为,我相信伊朗的核计划是和平性质的,国际社会和5+1团体必须派出一个代表并对此表示接受,伊朗需要铀浓缩来为其反应堆生产核燃料,美国对此心知肚明,但仍蓄意反对。
现在全世界都清楚,美国在西亚地区的干预政策建立在犹太复国主义政权的政策和计划之上。该政权在核问题上对独立国家提出何种指控,美国及其盟国都在向伊朗施压,要求其停止和平核活动。
伊朗在《伊核协议》上表现出从核活动中受益的诚意,实际上,美国在唐纳德特朗普担任总统期间通过退出《伊核协议》来表明其对国际信息的不诚实。
对此,政治专家彼得·西蒙说:指责伊朗并认为其核计划是军事力量就是西方国家扩大接触敏感设备和接触伊朗核官员和科学家的借口,这完全是故意的。
无论如何,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支持伊朗核计划和活动,反映了安理会在如何处理《伊核协议》和伊朗核活动存在严重分歧。
德黑兰希望北京政府为防止形成任何核种族隔离,北京不仅要发表评论和口头支持《伊核协议》,还要通过扩大与伊朗的贸易和经济合作来表明该国不接受美国对伊朗的压迫性制裁,并追求基于共同利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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