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12, 2016 20:47 Asia/Shanghai

在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将向大家阐释伊斯兰教对女性持有的观点,以及伊斯兰教与《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的对比。


在上期节目中,我们向大家阐述了女权主义在《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中的重要地位和价值。此外,该公约部分内容与伊斯兰教法、一些国家的道德价值和法律背道而驰。因此,很多伊斯兰国家和非伊斯兰国家尚未成为该公约缔约国,或是有条件地接受该公约的内容。
《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不断重复消除男女不平等的话题。该公约认为,必须消除对妇女的一切歧视,让女性拥有与男性完全平等的权利。该公约还认为,基于性别而做出的任何区别都是歧视,并要求消除这些歧视。事实上,在西方社会,女性因这些思想而受到更多伤害。以男女平等为借口,无视两者之间身心特点的不同,认为女性和男性对家庭担负的责任是均等的。然而,部分思想家和后现代的女权主义者也对此供认不讳。他们认为,同等表现和男女平等没有将女性和男性置于属于自己的真正位置,而是对两性的不公和压迫。
伊斯兰教对男女平等的观点与自由主义的观点不同。西方在实现男女公平中让两性受到挑战,这个挑战是女性和男性在所有方面都是彼此相同的。在伊斯兰教中,从人的特性来讲,女性和男性是相同的。两者在达到完美的过程中、在获取知识和精神等级中拥有相同的条件。从创造机制来讲,由于女性和男性发挥不同的作用,两者拥有各自特征的特性。鉴于此,男性和女性不仅在身体方面,而且在情感、精神、智力和行为等方面都彼此不同。这些不同并不是说一方优越于另一方。在伊斯兰教看来,这些不同是两性存在联系的源泉。两者相辅相成,彼此需要,彼此互补。男女两性都符合这一法则,无一例外。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格雷在其名著《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中称,女性和男性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在他们忘记自己的不同时开始的。
伊斯兰革命领袖大阿亚图拉哈梅内伊就女性和男性的不同说道:“作为女性对女性来说具有崇高的价值,这是一个原则。在任何情况下,对女性来说,不必考虑仿效男性 。同样,对男性来说,仿效女性没有价值。每一方都有专属的角色、地位和属性。 真主在创造男女两性的特殊属性时考虑到了必须实现的一个目的,这一问题至关重要。”
在现代西方社会,尽管女性与男性表面上平等,但女性却饱受隐匿的不平等的伤害。这些隐匿的不平等削弱了女性的人格。就此提出一个问题,难道《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考虑到了这些隐匿的不平等?值得一提的是,在1994年北京召开的关于妇女议题的一次会议上,与会者们提出了对男女相同和平等的反对意见,部分国家代表反对《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的依据。加拿大议会代表莎朗•海斯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应努力维持男女之间的不同,也就是在创造中存在的不同。因为这些不同将保护我们。”海斯女士还说道,我们加拿大女性最大的问题是与男性一样和平等。正是由此,女性进入一些领域从事一些让人精疲力尽的工作。其结果是,我们的丈夫在结束8个小时的工作后回家休息。与此同时,我们却要完成两倍于丈夫的工作,而我们的薪酬也将为他们减轻一半的负担。”
《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的问题之一是家庭机制受到挑战。毫无疑问,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从尊严和价值来看,家庭拥有卓越的地位。今天人文主义思想和原则以及一些国际公约成为削弱家庭机制的罪魁祸首。人文主义思想促使《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强调女性在家庭中的个人独立。该公约第16条认为家庭无需管理者。此外,该公约第15条称,夫妻双方都有自由选择自己居住地的权利。该公约第9条称,妻子和丈夫可以单独获得国籍。
实现《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的目标使欧洲和美国家庭的状况受到很大冲击,德国部分研究人士说,根据在欧洲进行的调查和研究,今天男女双方在没有正式结婚的情况下同居,这种状况几乎取代了正式婚姻。生活开支、居所和养育子女仅仅依据双方达成的一些形式协议。甚至一个家庭中没有另一半,双方像两位朋友那样去看待彼此。
现在德国政府正忙于为家庭新体制研究和制定法律,并试图重新定义家庭。对家庭的定义标准不再是结婚证、共同的名字和家庭照,而是夫妻二人作为彼此的家人经常一起坐在餐桌前用餐。这样的家庭将得到政府的支持。然而,德国很多地区却很少会出现这样的情景。所有夫妻都在严肃而认真地坚持个人的原则和要求而忽视家庭。鉴于此,德国将面临结婚率下降和离婚率上升的局面。
与强调女性在家庭中的个人独立的《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不同, 伊斯兰教不仅捍卫所有家庭成员的个人权利,还为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制定了很多法规。夫妻双方对彼此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负责、妻子和子女的赡养费应由丈夫或父亲支付、妻子应遵守丈夫的性权利、丈夫也应遵守妻子的性权利、男方必须向女方支付聘礼、妻子和丈夫在加强家庭机制中发挥作用等,这些都属于伊斯兰教法规的范畴。
值得一提的是,《古兰经》经文说,家人对彼此的道德健康负责。伊斯兰教对家庭持有的观点是集体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所有家庭成员为彼此负责,为彼此承担着义务。对维护和巩固家庭而言,每一位家庭成员都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