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主义(20)
在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将向大家阐述女权主义对西方社会离婚现象增加所产生的影响,并从伊斯兰教的观点来阐述离婚问题。
离婚一词的含义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在西方法律所持的观点中,在夫妻双方仍生活在一起时就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离婚后双方能够再次复婚。
保护和培养人的基本机构之一是家庭。造成这一机构分崩离析的最重要因素是离婚。尽管在人类社会生活伊始就存在离婚现象,甚至根据最古老的法律文件,离婚自一开始就是合法的。然而,在每个时代,离婚率都处于合理的范围,并没有对社会机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现在,离婚率每日剧增,并引起人们对家庭机制遭到破坏的恐慌。离婚造成离婚人士及其子女的行为偏离正轨、心理紊乱、心理疾病增多。
观察人士们认为,现在离婚率不断增长的原因之一是女权主义文化浪潮在西方社会不断蔓延。努力为女性争取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无视女性从事家务的所有精神价值和物质价值;以消除对女性的歧视为由,改变男性和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以家庭是导致女性受到歧视和压迫的最基本因素为由,削弱和破坏家庭机制;为了在与男性同等的情况下让女性进入社会职场而制定法律和社会支持机制;运用心理压力、法律、机制和社会状况等手段迫使女性进入社会和获得有酬工作,所有这些让男性和女性组建家庭和维持家庭生活面临挑战。举例说明,女权主义关于女性经济问题的解决方案导致绝大多数女性由于工作问题而任何时候都不想结婚,或者即使她结婚了,由于在家庭中角色的变换和家庭基本机能的丧失,她的需求无法通过婚姻得到满足。因此,这将导致大多数男性和女性在婚后不久选择离婚。西方数以万计的女性成为家庭的监护人,她们被剥夺了一个正常家庭应提供给她们物质利益和情感呵护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很多男性选择晚婚。他们认为自己对家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有限的。更客观地讲,他们是在寻找能够保障自己生活的伴侣;他们偏向于组建小的家庭,一旦对婚姻生活不满,他们往往会考虑离婚。在这之中,离婚法改革简化了错综复杂的法律程序,削弱了男性支付赡养费的逻辑基础。女权主义者也在怂恿男性摆脱婚姻桎梏。
此外,女权主义者越来越怂恿女性离婚和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并向政府施压以便在此方面制定相应法规。所有事实表明,在经济时代,离婚女性及其子女的生活状况举步维艰。很多离婚女性在经济方面深受婚姻解体后果的伤害。她们不仅直接承受离婚后的花费,还承担起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的全部花费和责任。
在伊斯兰教中,婚姻是神圣的,婚姻是人类身心安宁的必需品。《古兰经》很多经文都对婚姻进行了描述,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也对婚姻强调指出,穆斯林应警惕由于惧怕贫穷和一无所有而不结婚。伊斯兰教认为,结婚是一件神圣和美好的事情,并对此做出了诸多强调。离婚是令人憎恶的,是污秽的。伊斯兰教使用了一切可以使用的方法阻止世人离婚。宗教经典认为,离婚是最可憎的合法事务,并将引起真主的愤怒。伊玛目萨迪格说:“对于世人来说,离婚是在真主允许的所有合法事物中最令人讨厌的事情。”他还说道:“在伊斯兰教中,在真主看来,没有任何事物比离婚的家庭更令人憎恶。真主不喜欢离婚的人,当世人离婚时,真主的宝座在颤抖。”
与社会法规截然相反,世人倾向于结婚是一件自然的事情,因为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双方相亲相爱、彼此合作和相互奉献的基础之上的。
伊斯兰教在婚姻自然机制的基础上制定了教法,这个机制是女性在家庭中是受人喜爱和受到尊重的。因此,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女性丧失了属于自己的地位,丈夫不再爱她,那么,家庭的主要支柱已经遭到破坏。也就是说,一个自然的整体就这样自然地解体了。伊斯兰教认为,离婚是令人遗憾的。然而,在婚姻基础遭到破坏后可以看到,不能从教法的角度将离婚假设为一件长久存在的事情。鉴于此,伊斯兰教努力对此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因为从天性的角度来讲,家庭生活应长久存在。也就是说,女性处于受人喜爱的地位,男性处于需求和喜爱的地位。伊斯兰教认为,女性应成为自己丈夫的贤内助,并满足丈夫的种种需求;男性也应温和地呵护自己的妻子,并向妻子表露出爱的情感。夫妻双方做出的所有努力都是旨在让家庭远离破裂的危险。
从很多宗教先贤得身上我们看到,他们在最大限度地避免离婚。因此,他们很少人会离婚,即使离婚,其理由也是合理的逻辑的。夫妻双方应一贯保持和平共处与和解。但是婚姻生活中和平共处与和解与两名同事、两位密友和两个邻国之间的和平共处与和解存在很大区别。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中的和平共处与和解与彼此的过去、奉献和情感息息相关,这让夫妻二人荣辱与共,同甘共苦。这样的婚姻关系不仅不会走到尽头,而且还会越来越牢固。
伊斯兰教不提倡离婚,只有当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维持婚姻生活时,才提出了最后的解决方案—离婚,但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有特殊条件的。如果离婚,双方必须遵守道德准则,并在完全和平与安宁的情况下离婚。任何一方都无权压迫另一方。男方必须向女方提供包括聘礼和生活费在内的所有费用。 此外,伊斯兰教还规定,离婚后将观察三个月。在此期间,女方可以在男方家中生活,但无权与另外一名男性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