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伊斯兰教(41)
就如在上期节目中我们讲述的那样,真主通过众先知向人类指明了正确和健康的生活法则、道路和方式。换言之,只有创造世界的真主才具有立法的地位。
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们好!您现在收听的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对外广播电台华语台为大家播送的认识伊斯兰教系列节目,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继续向大家讲述为圣问题以及众先知出现的必要性。希望我们的这一节目能够赢得广大听众朋友的喜爱。
就如在上期节目中我们讲述的那样,真主通过众先知向人类指明了正确和健康的生活法则、道路和方式。换言之,只有创造世界的真主才具有立法的地位。真主在古兰经中认为,派遣众先知的一个理由是引导人类,为他们拿来明证。真主为人类的享受而创造了全世界,他呼吁人类通过崇拜自己向永久幸福的方向前行。当然,人类不能正确认识道路,有可能在选择道路时出现错误。此外,在行进的道路上恶魔的教唆以及各种各样的危险威胁着他。因此真主派遣众先知这样的心系人民的领袖用奇迹的明灯引导人类。毋庸置疑,人类向崇高的方向前行需要起点、终点和道路,同时也需要引导的工具和领袖,而在他们当中则更加需要领袖。因为如果没有领袖和引导者,他们将会迷失道路和目标,并且把工具用在错误的道路上。
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将继续讨论人类制定的法律存在的不足和欠缺及其根源,以便我们能够获得正确的结果。
现在我们看到,每天都有许多新的科技中心应运而生,新的发明和创造不断增加人类的科学和知识范围。毫无疑问,这是令人感到荣幸和自豪的。
尽管如此,在近一个世纪中随着对世界的变化进行研究和探索我们看到,在发展和进步的道路上不断迈出步伐的一些社会在进步的同时,与精神和宗教教导渐行渐远,而且越来越多的问题困扰着他们。腐败、混乱、歧视、不平等、家庭基础的破裂、暴力、凶杀、各种各样的问题、心理疾病,这些均是没有宗教、没有道德、没有精神生活的结果。这些问题表明,科学和理智是无法单独为人类制定基础广泛的法律和法规的。因此,如果将人的命运仅仅交给科学和理智,那么,这条道路将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前行的道路上存在许多歧途、障碍、误导和迷惑人的因素。
我们都看到,这种有思想、有觉悟的人,所谓的文明者有时会受到天性如生气和愤怒的影响,失去自己的理智,并采取疯狂的行为,就如我们在世界大战中或民族冲突中所看到的那样。因此可以说,在社会中发生的许多冲突和分歧源自于那些貌似有觉悟有知识的人。导致发生这些冲突的知识和理智怎能消除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冲突和紧张状态呢?
一方面,人类的觉悟是有限的,没有正确认识过去,也不了解未来,他甚至不清楚自己的行为立刻或逐渐引起的反应。有许多人在确定真理和虚伪方面误入歧途。
环境对人类产生的影响是人类的法律存在缺陷和不足的因素之一。人类对发生的事件以及许多问题做出判断、理解、发表观点均受到他们的文化和社会不同条件的启发。比如,对和平、公正、公平词汇存在不同理解。个人和组织对这些词汇的判断和理解根据他们所持的立场和观点而存在不同。法律人士和立法者在自己所处的社会的思想和信仰的影响下会认为,他们从周围环境中发现的情况是是真实的,是毫无疑问的。无论如何,在制定法律时他们将会受到社会的思想和文化遗产以及资本的影响。因此,社会主流文化将从他们那里获得信息,他们看不到真实的情况。
另一点是人类在生活变化和发生的事件中所持的观点将会发生改变。当人登上权力的宝座时,他的思想和思维与他作为一个普通人行走在大街小巷的时候完全不同。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会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有时,随着环境的改变,他的思想也会发生改变,仿佛对于他来说一切事物发生了巨大变化。
不应忘记的一个问题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一般考虑的是大多数人的要求和愿望,并非是人民真正的利益。因此,有时他们制定的法律是大多数人所期望的,但是有可能这部法律对于个人和社会来说是有害的。比如,部分国家为使同性恋合法化、自由化通过了一些法律。
但是人类的法律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这些法律没有执行保证。事实上,人类追求享乐的精神与社会规章制度是相互矛盾的。似乎法律象铁链一样锁住了他的手和脚,限制了他,剥夺了他的安逸生活。因此,他会不断地挣开这个铁链,试图从这个铁链的束缚下解放自己。而这对社会的法律和法规是巨大威胁,并且动摇社会基础。因此,除社会法律外还要考虑其它的惩罚制度,以便阻止个人违反法律和法规。当然,有时为了鼓励人们遵纪守法,还要采取一些奖励措施。毫无疑问,害怕惩罚、渴望获得奖励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法律的执行。但是无法彻底封死违法乱纪的道路。因为惩罚的法律有可能被违反,并且经常受到人的叛逆秉性的威胁。
现在应当如何驯服人的叛逆秉性,并阻止他逃避法律。主要问题在于此,即:人类的法律只考虑了人物质方面的情况,而不关注人对宗教和精神的倾向和需求。人类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在人类的行为中保持协调、维护秩序、建立平衡,以免导致他们之间产生分歧、冲突和碰撞。这些法律普遍与人的性格和本能及其情感和内在的行为没有关系。而这些因素能够成为他行善,做好事或做坏事和违法乱纪的动力。与此同时,人内在的倾向比如自私、恼怒、欲望,是社会中出现许多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的根源。因此,在社会监督人员如执法人员和警察不在场的地方,违法分子和犯罪分子就会犯罪作恶。
在宗教的指导下,人类确信这一真理,他的生活并不仅仅局限于今世的短暂生活,而且在他面前还存在没有终结的永久生活,这个生活随着人的死亡而不会结束。他相信,末日在真主阙前人在公开和背后的所作所为将受到清算,他将看到自己做的好事和坏事。在他看来,真主是万能的、全聪的、明察的,天地间最小的原子无法瞒过他,因此他怎能在真主的时刻监督下犯罪作恶呢?这样的人即使在隐密和没有警察的地方也不会犯罪,不会偷盗和抢劫,因为他相信真主监察着一切。
是的,信仰真主以强大的力量阻止人违反法律和法规。他将会助人为乐,高高兴兴地行善,并与不良行为保持距离。这就是真主法律的特点,它鼓励人类渴望向善行善,并阻止人做坏事和蠢事。在宗教法律中监督和控制的原则产生的效果更好,这些法律具有强有力的执行保障。
总之,可以说真主因为这个原因派遣了众先知,即:人的理智和思想在错综复杂的生活道路上单独引导人类是不够的,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制定的法律和法规无法满足人的所有需求。此外,这些法律不具有执行保障。
因此,只有全知、万能、明哲的真主才具有制定法律的资格,真主的知识无穷无尽,在制定法律当中他不会受到个人好受和私欲的影响。他超绝于人的需求,他的法律是世界性的,是全面的,是指路明灯。值得一提的是他从公正的角度为人类考虑奖赏和惩罚,以便人类能够遵纪守法,成为执行真主法律的保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