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伊斯兰教(40)
众所周知,浩瀚的宇宙世界是因明确的目标而被创造的,它向着目标的方向不断前进。人类也是宇宙世界的一部分,世界是为人类而被创造的。因此,人类作为宇宙世界的一部分不可能没有目标,不可能是世界不和谐的一块补丁。
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们好!您现在收听的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对外广播电台华语台为大家播送的认识伊斯兰教系列节目,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继续向大家讲述为圣问题。希望我们的这一节目能够赢得广大听众朋友的喜爱。
众所周知,浩瀚的宇宙世界是因明确的目标而被创造的,它向着目标的方向不断前进。人类也是宇宙世界的一部分,世界是为人类而被创造的。因此,人类作为宇宙世界的一部分不可能没有目标,不可能是世界不和谐的一块补丁。全知、明哲的真主非常清楚,在人类行进的路线上存在邪路和各种悬崖。此外,私欲和诱惑力使人偏离正道,陷入绝境。试问,在此情况下,全知、明哲的真主会不闻不问,让人类在没有路线图和指南针的情况下独自行进在危机四伏的生活道路上吗?毋庸置疑,在世界制度中,在被造物到达成熟和完美的道路上没有丝毫疏忽的造物主为人类的生活及其命运进行了思考并为他们创造了条件。就如在上期节目中我们讲述的那样,人类如果明智和自由地选择了完美的道路,他既清楚其目标,也清楚实现目标的道路,那么,真主的哲理则要求人类必须掌握学习这些知识的必要工具,以便寻找到幸福和美好的道路。这些工具中的一个工具就是理性。因此,伊斯兰教特别重视理性,并认为理性是内在的先知。没有任何宗教和学派象伊斯兰教这样号召人类学习知识。伊斯兰教忠告人类,你们求知,从摇篮起至坟墓。并认为,思考一小时胜于70年的功修。
尽管思考和参悟具有崇高地位,但是理论家们认为,人类在不同科学领域取得的诸多成果还无法满足人类的所有需求,这些知识相对于人类在未来应知道的问题是微不足道的。尽管为探索创造人类的奥秘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是人类尤其在精神和灵魂方面还存在许多未知的事物。实际上,人类自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奥妙无穷的系统,无法轻易地认识这些系统。因此,人类各学派为人类的幸福和美好而提出的计划和方式要么存在缺陷,要么存在许多矛盾,要么不存在全面性。因为如果希望为人类的完美而提出一项计划,那么,首先应当了解人内在的所有能力和才能,并且考虑他的各种需求。思想家们和那些在人类学方面从事工作的教授们认为,在不了解人的真相的情况下,任何计划和路线图对于人来说是存在缺陷的,是不可持续的。为人类制定适当的法律需要了解他的所有特性,需要了解他的社会和复杂的关系。
因此,可以说,尽管理性和知识对保障人的生活需求具有适当作用,但是这些对于在各个领域认识完美和幸福的道路是不够的。人类在理性的帮助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分清好与坏,有益与有害的事情。尽管如此,有时私欲的乌云压倒理智,并使天空变得黑暗,使人在确定正确和错误的道路时出现错误,分辨不清真理与虚妄,甚至颠倒黑白,将虚妄当成真理,或相反。有时一些情绪如愤怒、欲望、喜爱、狂热阻碍正确认识事物,它们阻止人了解事实真相。在这个混乱的世界中我们需要比理性更好的引导者,以便帮助我们实现创造的目的。这个目标通过众先知纯洁的教导和引导可以实现。
如果我们观察世界各民族的立法历史,我们就会看到,顶级专家们经过认真思考和研究而制定的许多法律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更加详细的研究,从中可以发现它们当中存在缺陷和矛盾。这种说法绝不意味着源自于人类思想的所有发现都是无益和不正确的,问题在于,这些法律制度因存在根本性错误和无法避免的错误而无法满足人类的各种需求,无法公正有效地管理社会。科学家们为人类的幸福而提出了一些具有价值的观点,但是这些观点并不能涉及人的方方面面。因为人的理解能力和理性是有限的,许多问题不在他的思维能力之内。
另一点是人类对自身的热爱和兴趣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自觉或不自觉地剥夺他的客观能力。有时自我利益在人的思想中占据上风,这样的人一直想着如何打破和谐,侵犯别人的权力,以便以任何方式保障自己的利益。鉴于人类所具有的这些特性,将无法保证人能够公正和公平地分析问题,制定法律。即使人类取得一些进步,能够认为自己存在的各个方面 ,揭开未解开的奥秘,但由于人很自然地受到追求名利和私欲的影响,他单独无法保障自己的幸福。
在当今世界,尽管人类在科技方面取得巨大进步,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看到,混乱、歧视、 不平等、战争、暴力和流血现象并未减少,在许多问题上其范围不断扩大。其原因是,世界制度是那些源自于人类思想的法律产生的结果。因此,世界制度是存在缺陷和矛盾的,并且充满不公和缺乏精神。这本身就是证明这一事实真相的证据,即:人类的法律不关注精神价值观。因此,这些法律是存在缺陷和不足的。这些法律没有能力独自承担人类的崇高责任,因为它们不管愿意与否都会受到个人的私欲、欲望和自我利益的影响。然而,立法者应当与一些因素如追随名利、自以为是以及其它阻碍正确认识事物的爱好和欲望划清界限。因为这些因素将使人在确定好与坏,正确认识公正,甚至认识执行公正的方式当中产生分歧。
鉴于我们所提到的这些问题,为了解决问题,为人类制定法律的人必须具备一些特点,这些特点中应当包括他完全知道和掌握人的所有身体、精神和心理需求。另外,他还必须保持公正,不要将自己的爱好和利益凌驾于别人的权力、公正和利益之上。毫无疑问,这样的立法者唯有真主。他是明哲的主宰,只有他有资格为人类制定法律,真主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他掌握世界的一切。他创造了人类,并清楚人类存在的奥妙,他清楚人类和世界发生的变化。
毋庸置疑,真主不会对人类放任自流,而且他将把其获得拯救和公正的教导和法规通过其众使者传达给人类,他们就如明镜一样收到真理的信息,然后不多不少原样反射给人类。因此,众先知就是那些给人类带来幸福宪法的人,真主通过他们给人类拿来了明证。就如古兰经妇女章第165节经文所说的那样:我曾派遣许多使者报喜信,传警告,以免派遣使者之后,世人对真主有任何托辞。真主是万能的,至睿的。
如果理性和聪明才智对于引导人类足够了,不需要先知和启示,那么,现在根据这段经文的意思,随着众先知的出现,引领的道路完美了,给人类展示的明证结束了。显而易见,为理解启示的教导还应当进行思考和参悟。因此,启示的教导和思考是人类向幸福和美好的方向飞翔的两只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