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伊斯兰教(35)
如果存在物存在不同,那么这绝不意味着它们之间存在歧视。被造物在形状和相貌方面存在不同和差异是宇宙世界具有规律的结果和条件,也就是说,创造制度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在没有因的情况下将不会产生果。
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们好!您现在收听的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对外广播电台华语台为大家播送的认识伊斯兰教系列节目,在上期节目中我们向大家讲述了真主公正的属性,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将向大家讲述自然界中部分灾害的发生和存在不同的原因。世界造物主的哲理使得存在物被创造为各种各样。在自然规律中存在物从宇宙世界起源中获得能力和潜力的角度来说,它们具有不一样的条件。每个存在物根据自身的条件都有一定的潜力和能力。因此,仁慈、公正、明哲的真主给予每个存在物一定和相应的能力。
为什么人类被创造为不一样的呢?一个人是完美的,另一个人是存有缺陷的?一个人是丑陋的,另一个人则是美丽的?一个人是富人,另一个人则是穷人。就如在上期节目中我们讲述的那样,在宇宙世界中存在不同是具有哲理的事情。如果存在物存在不同,那么这绝不意味着它们之间存在歧视。被造物在形状和相貌方面存在不同和差异是宇宙世界具有规律的结果和条件,也就是说,创造制度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在没有因的情况下将不会产生果。因果关系也具有明确的规则,也就是说,每个明确的因具有明确的果。举个例子,比如有一些人在一些条件中生下来是健康的,而在另一些条件中生下来则是瞎子、聋子和残缺的。实际上,诸多因和果在创造两种婴儿的两种状况即健康或残缺中起有积极作用。生活因素比如遗传基因,时间和地点因素,父母的心理和身体状况,甚至他们的营养情况,所有这些对胎儿形成的质量起有作用。如果父母的血型不相容,或患有一些疾病,那么,这将给胎儿带来损害,或在怀孕期间母亲没有照顾好胎儿,很自然,这将给婴儿造成不良影响。真主以最完美的形式创造了世界。但是我们人类因疏忽,没有关注其它因素而遇到各种问题和灾害。
世界具有规则和秩序,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婴儿是以美丽、健康、无缺陷的形式而出生,那么,因和果聚在了一起,对于他来说只能产生这种结果。如果婴儿是以缺陷和缺损的形式而出生,那么这是特殊的因和果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问题或人类面临的不幸事件均源自于他的恶劣行为,也就是说他自己对这些不幸事件的发生起有作用。人类具有意志,如果他走上了错误的道路,那么他将自食其果。这些不良问题和麻烦与真主的公正不矛盾。比如,如果一个人不顾交通规则在坑洼不平的道路上超速行驶,那么,将会发生惨痛的交通事故,或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跳进波涛汹涌的大海里,那么,其结果肯定是被海水淹没。毫无疑问,在这些问题中,人类将自食其果,遭受其所犯错误的惩罚,而不能怪罪别人。
与此同时,人类面临的一些人无法控制的不幸事件并非是他的行为结果,比如,对于无辜的战争受害者而发生的令人痛苦的灾难或一名儿童出生时是先天性残疾,即使这个婴儿的父母有过错,但孩子是无辜无罪的,为什么他在自己一生中要承受残疾的磨难?当然,真主能够弥补的他们痛苦。遭遇这种不幸和磨难的人,真主因他们存在的缺陷而给予他们诸多恩典和乐园里崇高的品级。伊玛目萨迪格说,在乐园里有一个地方,仆人们无法到达那里,除非身体患有残疾的人。
那么,身体残疾的人因其承受令人痛苦的疾病和磨难,真主以巨大报酬和奖赏来弥补他们的疼痛和缺失。鉴于后世是永久的,与之相反,今世是过眼烟云昙花一现的,全面理解和明白真主的公正变得更加容易。
另一个问题是发生令人痛苦的自然灾害和事件。随着这些事件的发生,宇宙制度中公正问题如何受到关注?如果世界是在公正和哲理的基础之上,为什么有时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某个角落会发生可怕的自然灾害,如暴风雨、洪水、地震、闪电、干旱等,并造成房屋坍塌,人员伤亡呢?在一些自然事件中造成大量人员死亡,这些自然灾难与真主的公正相符吗?
在对这一问题做出的回答中不应做出肤浅和片面的判断。尽管自然灾害和悲惨事件残酷无情,但是我们的利益或损害不应成为衡量事件好坏的工具,我们不要认为,能保障我们利益的就是好的,反之,对我们有伤害的就是坏的。因为对自然现象进行这种评判是人们不了解宇宙世界的规律和常道所致。
物质世界一直在不停地发生变化,如果我们详细观察世界的变化,我们就会明白,今天所发生的这些变化对我们是有害的,有可能现在或将来对其他人是有益的。我们应当知道,世界的运动是朝一个方向运行,这对于整个世界是有益的,但是有好多人在这条道路上受到损害。比如,在遭到暴风雨袭击的地方它会造成损害。我们稍加思考就会明白,暴风雨是刮风产生的结果,风还将云彩从海洋刮到干旱和酷热的地方,我们大家都知道,风和云在人类的生活中起有重要作用。或由于云彩的运动和不停的刮风,有可能许多人的房屋受到损害,或被洪水冲毁,但是这些雨水却使大片的土地得到灌溉,并为世界许许多多的人得以生存和生活铺平了道路。那么,关于这些自然事件我们应当从整体上看它们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这样我们才能更正确地了解和认识它们。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从令人痛苦但能够从中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的记忆中提到以下这个问题,2004年12月26日,地球的一部分发生了剧烈的大地震,并造成严重的灾难。此次大地震发生在印度洋和印度尼西亚附近,并引发剧烈的海啸,海啸产生的巨浪以时速800公里的速度向前推进,并快速冲向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印度、斯里兰卡甚至部分东非国家的海岸。这场自然灾难造成超过17万人死亡,数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大量房屋在这场自然灾难中被摧毁,数百万人沦为难民。象海啸这种严重的自然灾害的发生使我们产生这一疑问,为什么会发生这些现象?为什么这么多的人受到伤害?
毫无疑问,地震是自然现象,并非由人的意志所控制。人类至今甚至无法准确预测地震的发生,否则,可以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于地下岩浆上升挤压地壳,大地连续不断的震动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导致地震中心周围的房屋和建筑损毁和倒塌。应当明白,自然事件除了一般的作用和反作用外没有其它问题,有时对于我们,它们是以非表面的形式而发生,这些自然事件遵循了世界的因果关系,并不是令人奇怪和陌生的事件。但是人类面临的问题是无法控制它们造成的损害和破坏。尽管如此,人类已经明白,通过真主给予的思考和参悟的力量能够克服许多自然灾害和事件。尽管人类无法阻止地震的发生,但是人类可以使用科学方式,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