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人权(68)
亲爱的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对外广播电台华语台为大家播送的“伊斯兰教人权”系列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们的这一节目。
从人性角度而言,非穆斯林与穆斯林一样,与生俱来就享有尊重和尊严,尽管两者之间的宗教信仰有别。事实上,伊斯兰教是热爱和平的宗教,伊斯兰伟大先知在伊斯兰教初期的生平事迹就是这一观点的佐证。
与非穆斯林和睦相处在穆斯林的天启经典《古兰经》和圣训中有据可循,是建立在人类尊严基础之上的。
伊斯兰先知与麦加贵族签订的侯达比亚和平协议,先知对待各国政府领导人、波斯国王、罗马国王的方式,以及书写信件等,这些都是伊斯兰教热爱和平的典型事例。正如先知派阿穆隆·本·哈齐姆去也门时对他说的那样。先知说:只要有犹太教徒或基督教徒皈信伊斯兰教,他们就是纯洁的,且是信士。他们与穆斯林享有相同的权利,穆斯林与他们荣辱与共。如果他们不愿皈依伊斯兰教,就不要强迫他们。因为宗教和所有先知的使命是为了实现人类社会和平、公正、精神升华、人性完美和幸福。
在伊斯兰教看来,不同信仰的人和睦相处是一种价值和目标,和平的目的不是实用主义,而是和平的本身就是有益的,且符合人的天性。只有在和平的环境下,人类才会取得发展,才会倾向真理和救赎。
伊斯兰教是建立在宗教信仰无强迫的理论基础之上的,任何时候都不会强人所难,不会把宗教信仰强加给他人。真主的使者及其继承人只负责向人类传达伊斯兰教的原则性教导,人类接受与否完全是自由的,绝不会对那些坚持己见,拒绝皈依伊斯兰教的人以暴力和武力相威胁。
按照《古兰经》的话说,穆斯林信仰所有先知及其经典,他们是真主选择的清廉的仆人,是受到尊重和赞颂的,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伊斯兰教非常重视其他宗教信徒的权利。就此,真主在《古兰经》中说:“假若不是安拉使世人互相制衡,修道院、(基督)教堂、(犹太)教堂和许多穆斯林在里面赞念安拉尊名的清真寺,都必定遭到破坏。”(22:40)
真主在这节经文中首先提到了修道院、基督教堂和犹太教堂,之后才提到了清真寺,这足以说明伊斯兰教的宽容和高尚,同时也体现出伊斯兰教崇高的人性价值。
穆斯林教法学家用“结约民”(ذمه)这个名称来称呼伊斯兰国家的非穆斯林居民。意指生活在伊斯兰国度的非穆斯林永久性享有被保护的权利,他们在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保护之下,在全体穆斯林的保护之下,全体穆斯林有责任保障他们的安全,并必须履行与他们缔结的盟约。
只要非穆斯林缴纳人丁税,遵守伊斯兰教法制定的特殊法律,他们的合法权益就能够得到保证。此条约不受时间限制,一旦签署终身有效。
先知告诉我们,庇护权使所有穆斯林有义务尊重和支持其他穆斯林所做出的庇护。先知说:“协约制定的义务是公共性的,穆斯林必须努力完成协约。违反穆斯林的协约,会受到真主、天使和所有人的诅咒,复生日得不得任何说情。”
伊玛目阿里任命艾什台尔为埃及军政长官,并写信对他说:百姓分两种,或者是你宗教的兄弟;或者是像你一样的人类。他们会出现缺点和错误,他们会有意无意地做错事,所以你给予他们你的宽恕与原谅,正如你喜欢真主宽恕你、原谅你那样。
伊玛目阿里在谈到库法人民的圣战史诗时说:我听说穆阿维叶军队中的一名士兵侵犯了一名穆斯林女性和伊斯兰教保护下的一名非穆斯林女性,并夺走了她们的脚镯和首饰,无奈之余,她们只能哭喊着祈求归还她们的财物。之后,这些残暴的士兵在没有任何伤亡的情况下安然返回。鉴于此,只要有穆斯林在该事件后因悲痛过度身亡,他不但不会受到斥责,而且还会受到鼓励和赞扬。
伊斯兰社会的原则之一是与非穆斯林和睦相处。部分非穆斯林思想家和部分虚假宣传渲染说,伊斯兰教是暴力、好战的宗教。与这些虚假宣传和思想恰恰相反,伊斯兰教是热爱和平的宗教。
在伊斯兰教天启经典《古兰经》中找不到任何一节以武力强迫他人皈信伊斯兰教的经文。在伊斯兰教看来,战争的性质和目的是为了防御。战争更多的是用于防御或抵御侵犯、破坏和流血。
伊玛目萨贾德在《论权利》一书中就生活在伊斯兰国度的非穆斯林居民的权利说道:至于非穆斯林居民的权利是,只要是真主接受的,你也应接受,你应履行真主为他们所制定的义务。你应以真主的意愿与他们交往,不要欺压他们,因为他们在真主和真主使者的庇护之下。谁欺压“结约民”,他就是我的敌人。鉴于此,你应行进在这条敬畏之道上。
好!亲爱的听众朋友,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就为大家播送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