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在阳光下(91)
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将引用伊斯兰革命领袖大阿亚图拉的话来探讨女性的权利。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们的这一节目。
西方人在认识女性的性质和如何对待女性方面陷入偏激之中。他认为,西方通常高谈阔论男女平等,但事实上,他们对女性所持有的观点是建立在非平等基础之上的。大阿亚图拉哈梅内伊认为,我们无法从西方关于女性的口号中理解他们对女性的观点,因为这些口号空洞,且毫无实际意义。他认为,应从西方的文学中看出他们对女性的观点。
女性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和其他家庭成员一样享有值得关注的权利,无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中。然而在伊斯兰教中,真主公正全面地为女性制定了她们特殊的权利。也许有人会问,为何在伊斯兰教国家女性抱怨她们的权利被践踏?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必须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个问题与伊斯兰教没有关系,而是出自那些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伪信士口中。在任何一个伊斯兰教国家,如果政府和司法机构严格恪守真主的诫命,且抱有敬畏之心,女性的权利任何时候都绝不会被践踏。因此,我们看到,沙特阿拉伯自诩为伊斯兰教最坚定的捍卫者,但在现实行动中却背离了宗教教导,是名副其实“披着羊皮的狼”。鉴于此,该国的女性被剥夺了她们最基本的社会和家庭权利。
西方国家也致力于从法律、法规、权利和责任方面对男女一视同仁,无视男女之间本质上的不同。鉴于他们无法维护女性的权利,所以我们看到,西方女性遭受折磨以及她们在社会和家庭中的权利被无视的案例令人堪忧。
纵观西方历史我们发现,欧洲人权话语是从17世纪之后开始的。17和18世纪的欧洲作家和思想家关于人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发表了观点。如,让-雅克·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他们都是这一时期的作家和思想家。人享有自然权利支持者的思想传播产生的首要影响就是,在经过英国政府与人民之间的长期冲突后,最终英国人民成功地在1688年提出了自己的社会和政治权利,之后于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
至于闻名世界的《人权宣言》即《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是法国在1789年8月26日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但是到了20世纪初,所有关于人权的讨论都是关于人民对于政府的权利,或劳动阶级对于业主的权利。
在20世纪,首次提出了女性对于男性的权利。美国政府在18世纪发表了《独立宣言》,承认人的公共权利。在1920年在政治权利中通过了男女平等法。与此同时,法国在20世纪认可这一法律。
在20世纪,世界上很多组织都支持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对男女关系进行深度改革。19世纪和20世纪工业改变了世界,但同时也给世界带来了危机。劳工尤其是女性的生活状况不断恶化,这使得女性的权利问题受到了关注。
阿尔伯塔·马勒在《阿尔伯塔·马勒的历史》一书中这样写道:只要各国政府不关注工人阶层的状况和业主对待他们的方式,资本家就会为所欲为。工厂业主用低廉的价格使用妇女和儿童。因为他们的工作时间长,所以大部分人因患有各种病症而英年早逝。
伊斯兰革命领袖大阿亚图拉哈梅内伊就西方女性的权利遭到践踏表示,西方国家自诩为“女权卫士”,但这是谎言。到本世纪初的数十年,女性不但没有投票权,而且也没有选择权和拥有权。也就是说,女性无权继承她们自己亲人的遗产。她们的所有财产都由其丈夫掌管!然而,在伊斯兰教中,忠于女性、女性的自主权、女性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等权利都得到了明确。在先知时期,女性们纷纷前来向先知效忠。先知并没有说让男性来宣誓效忠,并且在他们投票后,无论结果怎样,女性都无条件地接受!事实并非如此。先知说,女性也宣誓效忠,也参与到接受伊斯兰政府,接受这一社会和政治秩序中来。就凭这一点,西方世界就落后伊斯兰教1300年。然而他们却颠倒黑白混淆视听。
伊斯兰革命领袖认为,西方人在认识女性的性质和如何对待女性方面陷入偏激之中。他认为,西方通常高谈阔论男女平等,但事实上,他们对女性所持有的观点是建立在非平等基础之上的。大阿亚图拉哈梅内伊认为,我们是无法从西方关于女性的口号中理解到他们对女性的观点的,因为这些口号空洞,且毫无实际意义。他认为,应从西方的文学中看出他们对女性的观点。
大阿亚图拉哈梅内伊认为,谁了解欧洲文学、诗歌、小说、故事和著作,谁便知道,在欧洲文化中,从中世纪到本世纪中叶,女性一直是二等公民,尽管他们不承认。你们看一看英国作家莎士比亚的名著就会发现,在这些著作和其他一些西方文学作品中,是带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态、语言和思想看待女性的!男性在西方文学中是女性的主人和拥有者。这种文化所遗留下来的影响至今仍清晰可见。
在伊斯兰革命领袖看来,在当今世界,在西方国家,男女结婚后,女方就必须改性,随男方姓。伊斯兰革命领袖表示,这就是西方的陋习。在伊朗,从没有这样的习俗。伊朗女性甚至在结婚后都依然维护着她们自己的家族认同。
伊斯兰革命领袖还认为,西方不关注女性权利的另外一个事例就是不关注女性自身的潜能。他通过研究西方关于女性权利遭到践踏的根源说道,在西方文化中,当一位女性结婚之后,不仅她的身体归丈夫所有,而且她所拥有的一切,如她的父辈遗留下来的财产均归丈夫所有!这是不争的事实,这就是西方的文化。在西方文化中,一位女性结婚后,事实上她的生命权就掌握在了丈夫的手中。因此,我们在西方的故事中可以看到,因一个道德方面的分歧,丈夫便可以杀害自己的妻子,甚至他都不会受到任何人的谴责!女孩在父亲家中也没有任何选择权。另外,还有父亲包办婚姻,这种陋习一直持续到本世纪中叶。
好!亲爱的听众朋友,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就为大家播送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