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 12, 2017 21:27 Asia/Shanghai

在伊斯兰教中,作伪证是大罪,并且是被严厉禁止的。作伪证将导致公正的丧失,这与以物配主同属一个等级。

我们在上期节目中讨论了有关“谎言”的话题,我们说,谎言是各种罪恶的根源,并且会动摇信仰的支柱。在本期节目中,我们将讨论“作伪证”这一话题。

作伪证是大罪,这不仅是在撒谎,而且还通过这种作证来表达“虚假的真理”,这将导致他人的权利遭到践踏。因此,作伪证将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据传述,有一天,伊斯兰伟大先知穆罕默德在演讲中说:“人们啊!虚假的作证等同于以物配主。”然后,先知穆罕默德诵读了《古兰经》第22章朝觐章第30节经文:你们应当避开污秽即偶像,应当永离妄语。先知穆罕默德还在别的地方说:“作伪证者在法官面前不会结束,其最终的归宿是火狱。”换句话说,在说谎者的证词说完之前,他的归宿就已经是火狱。

作证的意思是通过自己亲眼所见来陈述事实,也就是一个准备作证并具有证据的证人在作证之前应当具备身在事发现场的条件,而且要如实陈述事发经过。但是非常遗憾,一些人只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片面信息进行作证,他们完全不知道这种证词会使事件的真实性大打折扣。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人在不确定某件事情之前,就不应当为此事作证。伊斯兰伟大先知穆罕默德在回答一个人提出的“如何作证?”的问题时说:“你看到阳光了吗?”那人回答说:“看到了。”先知说:“任何事情就如你看到阳光,如果你深信无疑,你可以作证,如果不是这样,那你不要作证。”伊玛目萨迪格也在类似的圣训中说:“你们不要作证,除非你们对事情经过的了解程度就像你们了解自己的手掌那样。”

当一个人作伪证而法官又倾向于此证词的时候,事实真相就像石沉大海般渺无音讯。据伊玛目萨迪格传述说:“应当对作伪证者施以鞭刑,并将其游街示众,以便告知人们不要听信他的伪证。”当时伊玛目萨迪格诵读了《古兰经》第24章光明章第4至5节经文:你们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以后悔过自新者除外。这时有一个名叫萨马埃的人问伊玛目萨迪格:“这等人的忏悔该如何被证实?”伊玛目萨迪格回答说:“他们要在遭到鞭刑的地方,当着众人的面供认:他们作了伪证,并且他们已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他们还要请求真主的宽恕,这样就可以说明他们是真心忏悔。”

有趣的是,我们知道,部分逊尼派学者认为,阿卜杜拉-伊本-祖拜尔是伊斯兰教第一个作伪证者。他为了误导先知遗孀阿伊莎并挑唆她发动“骆驼”战役而使用了这种方式。当军队抵达哈瓦卜水池时,当地的狗朝着阿伊莎吠叫。阿伊莎问穆罕默德-伊本-泰勒哈:“这个水池叫什么名字?” 泰勒哈回答说:“哈瓦卜。”突然,阿伊莎说:“我要原路返回。”泰勒哈问道:“为什么?”阿伊莎说:“因为有一次,真主的使者对一些妇女说:仿佛我看到你们当中有一个人,哈瓦卜地区的狗朝她吠叫。然后先知看着我说:当心,阿伊莎,那个女人不要是你!” 穆罕默德-伊本-泰勒哈说:“继续前进吧!真主会怜悯你的,不要说这些话。”泰勒哈的话没有起到任何作用,阿伊莎依然想要返回。这时,阿卜杜拉-伊本-祖拜尔来到阿伊莎跟前,并向她发誓,这个地方不是哈瓦卜,他们在前半夜已经路过了哈瓦卜,然后又从阿拉伯人当中找了几个作伪证者,这几个人也说,这里不是哈瓦卜。这样的伪证在伊斯兰教历史上是罕见的。这一伪证引发了骆驼战役并导致多名穆斯林被杀害。

好,亲爱的听众朋友,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圣训的引导》系列节目就为大家播送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期节目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