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简明注解-737
(罗马章35—38节)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们好!现在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对外广播电台华语台为大家播送的古兰经简明注解系列节目时间,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继续为大家讲解《古兰经》经文。首先请听古兰经罗马章第35节经文:
أَمْ أَنزَلْنَا عَلَيْهِمْ سُلْطَانًا فَهُوَ يَتَكَلَّمُ بِمَا كَانُوا بِهِ يُشْرِكُونَ
[35] 难道我给他们降示证据,命令他们以物与我并立吗?
紧接上节经文,这节经文继续讨论反对以物配主和多神教徒的信仰问题。经文说,以物配主者为真主树立了伙伴,他们在此方面都有什么证据和依据?难道他们在自然界中或在自身存在中发现了一些标志,表明真主有伙伴?或真主为他们下降的经典承认他有伙伴?显而易见,从没有出现过上述情况,多神教徒们因愚昧无知和狂热,执意追随其祖先的道路而致力于寻求这种迷信。他们没有任何理性或传述证据能证明自己的这一信仰。
从以上经文中我们学习到以下两个道理:
一:伊斯兰教是一个逻辑和论证的宗教,它要求其反对者拿出证据。
二:与具有明确和确凿证据的一神论相反,以物配主是无根的,没有任何合理的证据和论证。
下面请听本章第36节经文:
وَإِذَا أَذَقْنَا النَّاسَ رَحْمَةً فَرِحُوا بِهَا ۖ وَإِن تُصِبْهُمْ سَيِّئَةٌ بِمَا قَدَّمَتْ أَيْدِيهِمْ إِذَا هُمْ يَقْنَطُونَ
[36] 如果我让人们尝试慈悯,他们就以此沾沾自喜,如果他们因自己犯罪而遭遇灾难,他们立即悲观绝望。
继上节经文之后,这节经文这样阐明以物配主者或那些信仰羸弱者的一个特点,他们在傲慢和绝望之间徘徊。当获得恩典时他们洋洋得意高傲自大;当遇到困难时他们便陷入失望和绝望之中。然而,真正的信士处于感赞和忍耐之间。他们感谢真主的恩典,在困难面前保持忍耐和坚忍。值得一提的是在这节经文和与之相似的经文中指出,恩典和恩泽来自于真主。但是与之相反,灾难和不幸是我们所作所为的结果。因为真主除了慈悯和关爱自己的仆人外不想要任何回报。人类遇到的主要困难是因其错误的言行或压迫他人造成人。
从以上经文中我们学习到以下两个道理:
一:无信仰之人或 信仰羸弱之人是气量弱小之人。他们仅仅获得些微的恩典就陷入陶醉和傲慢之中。遭遇些微的困难和痛苦,他们就会陷入绝境和绝望之中。
二:今世的恩典和物质享受是不稳固也不持久的,更不值得人贪恋,否则,他将因失去它们而陷入失望和绝望之中。
下面请听本章第37和38节经文:
أَوَلَمْ يَرَوْا أَنَّ اللَّهَ يَبْسُطُ الرِّزْقَ لِمَن يَشَاءُ وَيَقْدِرُ ۚ إِنَّ فِي ذَٰلِكَ لَآيَاتٍ لِّقَوْمٍ يُؤْمِنُونَ
[37] 难道他们不知道吗?真主使他意欲的人给养宽裕,(使他意欲的人)生活窘迫。对于信主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فَآتِ ذَا الْقُرْبَىٰ حَقَّهُ وَالْمِسْكِينَ وَابْنَ السَّبِيلِ ۚ ذَٰلِكَ خَيْرٌ لِّلَّذِينَ يُرِيدُونَ وَجْهَ اللَّهِ ۖ وَأُولَٰئِكَ هُمُ الْمُفْلِحُونَ
[38] 你应当把近亲、穷人和漂泊者的权利交还他们。那对于希望(博取)真主喜悦的人们是最好的,这等人确是成功的。
上节经文指出,一些信仰羸弱、心胸狭窄之人在获得真主的恩典后就会陷入陶醉和傲慢之中,在失去恩典后就会陷入失望和绝望之中。这节经文指出,有信仰的人认为,给养由真主掌握,给养的多少是根据真主的知识和哲理而确定。有好多人为获得财富而做出巨大努力,但是他们却获得很少的利益;有好多人只稍加努力,就会获得可观的利益。
重要的是我们的努力应当是在自然和正常情况下做出的。而我们从这些努力中收获多少益处取决于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并非由我们掌握。如果我们为获得更多财富而做出努力,然而,因某种原因我们却一无所获,那么,我们就会陷入失望和忧郁之中。但是如果我们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努力和勤奋,我们把其结果交给真主,我们就会对自己所拥有的感到满足和快乐,俗话说,知足者常乐。经文继续谈到了一个人对别人所肩负的责任。经文指出:当然谁的给养越多,他肩负的责任也就越多。除自己的家庭外,他还要考虑社会穷人。在他们当中他的亲戚处于优先地位。
这节经文最后提到了施舍的意图和动机,经文说:当然对于施舍者来说,善行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他是为了获得真主的喜悦,而不是为了获得名利。此外,如果施舍是为了获得真主的喜悦,他就不应让受施舍者感恩,也不要炫耀自己的善举。
从以上经文中我们学习到以下几个道理:
一:如果我们知道给养源于真主,我们就不应疏忽向社会中的穷人和需求者给予施舍。
二:如果对需求者施舍并非是出于真心实意,也不是为了博取真主的喜悦,那么施舍者在后世无法从自己的善举中受益。
三:亲戚和穷人在人的财产中拥有权利,应正确完成这个权利。
四:富人除了缴纳天课和五分之一税之外,还应当解决社会贫穷问题,施舍自己的钱财,不要只满足于教法规定的施舍。
五:伊斯兰教特别重视铲除社会贫穷问题,因此,伊斯兰教大力支持瞎子、病人和社会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