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中儿童的权利(7)
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将探讨儿童权利在伊斯兰教中的基础。
关于儿童及其权利有两种观点:第一是,儿童因是儿童所以享有权利和优越性;从另外一方面而言,儿童却被剥夺了部分权利,如投票权。
尽管儿童也像其他人一样享有人权,但是问题是,为什么又为儿童制定了特殊权利?换言之就是说,儿童权利的基础是什么?为了研究这一问题必须要认识儿童及其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因儿童需要特殊的支持和关注,为了保障儿童的权利,伊斯兰教考虑到了诸多保护法。如在妻子怀孕期间,为了让胎儿健康发育,必须给予妻子特殊照顾,必须给妻子赡养费。甚至在离婚之后,孩子出生后的被哺乳权,孩子享有父母抚养的权利,以及接受教育、享有医疗和补充营养等很多权利。所有这些都说明,万能的造物主充分地考虑到了儿童的所有需求。
童年对于儿童的成长和培养具有特殊重要性,因此给予特别关注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儿童的身心、情感和社交发展均在这一时期形成。为了儿童的健康成长而创造合适的条件势在必行,因为这无论对于孩子个人还是社会都是非常利好的。
鉴于这一重要性,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伊斯兰教特此制定了诸多法律法规,并就此对穆斯林做出了诸多叮嘱。该问题的重要性在于,甚至伊斯兰教对打算结婚组建家庭的男女都做出了强调。因为家庭对孩子人格形成产生巨大影响。在伊斯兰教看来,父母的行为和他们的遗传对孩子的行为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孩子会继承父母好与坏的一些特点。
在尊贵的《古兰经》中也有关于此的很多经文。例如,先知努哈向真主祈求说:“我的主啊!求你不要留一个不信道大者在大地上,如果你留他们,他们将使你的众仆迷误,他们只生育不道德的、不感恩的子女。”(71:26.27)与此同时,在先知耶稣出生时,真主借人们之口说:“哈伦的妹妹啊!你父亲不是缺德的,你母亲不是失节的。”(19:28)
在伊斯兰教中,还有很多传述就童年的重要性做出了强调。例如,伊玛目阿里在《辞章之道》第31封信函中叮嘱他的孩子伊玛目哈桑说:“孩子的心灵像一片未开垦的土地,没有播种任何它能接受的植物。所以在你的心变冷酷之前,在你的思想被别的东西占领之前,我赶紧塑造你,教给你做人的礼仪……。”伊玛目阿里还就童年的重要性言简意赅地说:“童年学习知识犹如刻在石头上的图案。”
在女性怀孕期间,关注她们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需求也代表着对孩子的一种关心。就此,伊斯兰教先贤向我们阐明了伊斯兰教关于儿童身心健康和遵守儿童权益的全面计划。
相对而言,儿童需要长期的呵护和照顾。儿童的需求不仅仅是保障他们的吃穿,而是家人尤其是父母还应用爱让他们生活在安逸的环境中,并正确地对他们进行家庭教育,这些都是真主为儿童制定的无可置疑的权利。真主在父母的天性中植入了对孩子的慈爱。
关于儿童权利的另外一个基础是儿童在童年易受伤害的问题。儿童因其年龄小而容易受到伤害,他们需要大人尤其是父母的呵护。因此,必须制定特殊的保护法,致力于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老人、妇女和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最容易受到伤害,尤其是儿童。因此,保护其中的每个群体都需要制定特殊的法律法规。
鉴于此,为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我们必须为他们创造合适的环境,以便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通常来讲,儿童之所以受到伤害,是因为他们要么没有抚养监护人,或者即便有也是对孩子漠不关心。无抚养人是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的根源。家庭对于每个孩子而言都是可靠的避风港。与父母分离会导致诸如流落街头等诸多社会问题。一些孩子受到虐待,这会给他们及其未来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那些无法享受到法律保护的儿童便成为了各种暴力和交易的牺牲品。因此,采取合适的法律和权益措施能够把对该弱势群体的伤害降至最低。
儿童对大人有着不同的需求。从心理学角度而言,儿童有着与大人完全不同的世界,他们没有大人生活中的忧愁和烦恼,一味地沉浸在嬉戏玩耍之中。他们生活在一个完全与大人的世界截然不同,且具有特殊性质的世界中。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中认识自己和身边的人。鉴于此,应以正确的方式教育儿童,以便使他们在成年后取得成功。
不关注童年的特殊需求,将会给孩童及其未来,甚至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今天已经证实,儿童不仅需要身体上的照顾,而且需要其它各个方面的关怀,如情感、人格、社交和智力发展。
婴儿出生后是最弱小的,他们需要最大程度地照顾。这种照顾从父母开始,之后是身边的人,再后来就是社会。但是这种看护在缺乏必要的条件下是无法做到的,如认识正确教育孩子的方式,利用原则性机制等。从心理学角度而言,儿童的成长是多层面的,身体、语言、情感、认知、人格成长等。正确地了解这些问题能够解决儿童在童年的所有需求。
与此同时,儿童在各个年龄段都有着不同的需求,在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或多个首要需求。例如,从婴儿到两周岁,身体需求是他们的首要需求,而少年时期,他们最主要的需求则是个人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