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简明注解-创造者章(7)
(创造者章18—21节)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们好!现在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对外广播电台华语台为大家播送的古兰经简明注解系列节目时间,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继续为大家讲解《古兰经》经文。首先请听古兰经创造者章第18节经文:[18] 负罪者不担负别人的罪过。如果负罪者请求别人替他担罪,任何人都不能替他担负丝毫罪过,即便是他的亲人。你只能警告那些暗自畏惧他们的养主且礼拜的人们,谁净化自己,谁只是为自己而净化。真主是唯一的归宿。
وَلَا تَزِرُ وَازِرَةٌ وِزْرَ أُخْرَىٰ ۚ وَإِن تَدْعُ مُثْقَلَةٌ إِلَىٰ حِمْلِهَا لَا يُحْمَلْ مِنْهُ شَيْءٌ وَلَوْ كَانَ ذَا قُرْبَىٰ ۗ إِنَّمَا تُنذِرُ الَّذِينَ يَخْشَوْنَ رَبَّهُم بِالْغَيْبِ وَأَقَامُوا الصَّلَاةَ ۚ وَمَن تَزَكَّىٰ فَإِنَّمَا يَتَزَكَّىٰ لِنَفْسِهِ ۚ وَإِلَى اللَّهِ الْمَصِيرُ
以上这节经文提到了穆斯林的一个信仰原则,也就是真主的公正。经文说:在末日真主给予惩罚和奖赏的基础是个人行为,一人不能承担另一人的罪过,即使他们是亲属也罢。真主在清算人的行为时不会让一个人承担另一个人的罪过。在末日每个人须对自己的罪过做出回答。在那里没有人能够通过推卸责任而逃避自己的罪过应受到的惩罚。
显而易见,如果一个人怂恿另一些人犯罪,那么,他只是那些人的犯罪帮凶,他只承担一部分罪行。如果一个人在鼓励别人行善中起有作用,那么,他可获得一部分奖赏。
经文还提到了犯罪的根源也就是心灵受到了污染。经文说:只有那些聆听真理之言,远离肮脏丑恶行为的人才具有寻求真理、追求正义的精神,并致力于寻求精神健康与纯洁。否则,先知说的话对他们也不起任何作用,他们无法被唤醒。
从以上经文中我们学习到以下几个道理:
一:在末日罪过是人肩上的沉重包袱。
二:在今世我们不要被一些人所欺骗,这些人怂恿我们去犯罪,他们说,你们别害怕,如果有惩罚的话,我们会为你们承担罪过。
三:每个人的罪过由他自己承担,我们不会因为别人的罪过而受到惩罚。但如果我们不履行止人作恶的义务,不阻止别人犯罪、做丑恶的事情,我们将因对别人的丑行恶行沉默不语漠然置之而受到惩罚。
四:在末日每个人的结果取决于自己的行为,不会承担别人的罪过,即使我们的至亲也罢!
下面请听本章第19至21节经文:[19] 盲人与看得见的人不相等。[20] 黑暗与光明不相等。[21] 荫凉与炎热不相等。
وَمَا يَسْتَوِي الْأَعْمَىٰ وَالْبَصِيرُ
وَلَا الظُّلُمَاتُ وَلَا النُّورُ
وَلَا الظِّلُّ وَلَا الْحَرُورُ
以上几节经文通过比喻的方式把信士与不信道者进行了比较。经文说:难道在你们看来,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盲人与耳聪目明的人是一样的吗?他们对世界真相的认知存在不同。因为盲人除了黑暗之外看不见任何东西,而耳聪目明者在白天可看见所有东西。就好像一个人生活在阴影中,另一个人生活在阳光中一样。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看见与否是生理问题,而信仰与不信是选择问题。谁选择不信的道路,最终他会陷入不信道的黑暗之中,无法看见真理和真相。与之相反,信士凭借信仰之光而获得洞察力,并从真主的引导中受益。
古兰经中另一些经文也对这一问题做出强调,即:真主派遣了众先知,并下降了天经,以便把人们从黑暗中引向光明。然而,不信道者和邪恶势力企图使人们离开光明,陷入黑暗之中。
在自然界中包括植物、动物和人类等生物均需要太阳光和太阳散发的热量。如果太阳光和太阳的温度不能到达地球,那么,地球会处于黑暗之中,所有生物全部消亡。
从以上经文中我们学习到以下几个道理:
一:通过对好人与坏人进行比较,或在信士与不信道者之间进行比较,我们可以确定哪条道路是正确的,可避免陷入迷误之中。
二:宗教给予人类远见和卓识,以至于人类通过必要的认识和知识可走出黑暗。
三:在这几节经文中光明以单数而出现,与之相反,黑暗则以复数而出现,也就是说,正道就一条,而歧途则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