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人权(32)
言论自由不是绝对自由的,是有限制的。这在人权宪章和国际条约中都有据可循。言论自由可接受的限制包括这几方面: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共同秩序,公共道德,以及其他的一些权利和自由。
亲爱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继续收听本台为大家播送的“伊斯兰教人权”系列节目,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将进一步向大家阐述伊斯兰教对言论自由的界限所持有的观点。
在上期节目中,我们就人权最基本也是最重要权利之一的言论自由进行了阐述。在很多社会中,言论自由在实现民主中发挥着根本性作用。因为很多自由之所以能够实现,均归功于享有言论自由。诸如新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畅所欲言、社交自由和结社自由等权利,这些都与言论自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另外,言论自由还能够表达和挖掘人的诉求和潜力。
与此同时我们还说过,在世界任何法律体系中,没有任何一种思想是完全自由的。每个国家都会根据其意识形态和恪守道德原则的程度为言论自由明确各种限制条款。在本期节目中,我们将致力于向大家阐述伊斯兰教对言论自由的界限所持观点。
言论自由不是绝对自由的,是有限制的。这在人权宪章和国际条约中都有据可循。言论自由可接受的限制包括这几方面: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共同秩序,公共道德,以及其他的一些权利和自由。
也就是说,尽管言论自由非常之重要,但不应该践踏这些限制。因此,如果某人的言论对这些权利和自由构成危害,限制就是可以接受的。事实上,这种言论自由是不受尊重和支持的。
用阿拉麦·贾法里教授的话说就是,一个人的自由尤其是言论自由应是理性的。他这样解释理性的言论。他说,言论的理性与否并不是隐藏在自由的本质中。对他人的物质和精神构成伤害的任何言论自由都是非理性的。如果言论符合正确和有益的法律法规,那么这种言论这就是理性的。
伊斯兰教认为,所有人在发表自己的思想中都是自由的,但条件是,这种思想决不能有悖于他人的利益。这里说的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在伊斯兰教看来,言论自由具有特殊的范围,尊重其范畴是必须的。其中限制之一就是禁止亵渎神圣性。如果我们知道,言论自由的目的是为了把一种思想传输给受众,以此来推动个人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那么亵渎他人的神圣性和非理性的对待不仅无助于证明其主张和观点,而且还将激起对方的反感和憎恶。鉴于此,伊斯兰教禁止亵渎他人的神圣性。真主在尊贵的《古兰经》牲畜章第108节经文中说:“你们不要辱骂他们舍安拉而祈求的(偶像),以免他们因仇视和无知而辱骂安拉。”
维护他人的名誉和尊严,禁止亵渎和诋毁他人的尊严和名誉是言论自由的另外一个限制。伊斯兰教导认为,无论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他们的名誉应受到尊重,恪守这一原则是必须的。伊斯兰教伟大先知说:谁掀起了他兄弟尊严的幔帐,等于是为他的兄弟盖上了火中的幔帐。
维护社会体制和遵循法律是宗教和理性所强调的。因此,在言论自由的框架内,任何违反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言论都是被禁止的。在法律面前,限制人民的自由范围不是伊斯兰政府的“专利”,而是世界上所有体制均强调的事情。
继法律之后,道德在伊斯兰教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生活需要道德准则。在伊斯兰教看来,人不能在无视主导伊斯兰社会道德准则和价值的情况下为言论自由权辩护。因此,发表对社会道德准则构成损害的任何言论,或通过发表有悖于公共道德的任何文章或图片对社会道德准则构成损害的任何行为均与言论自由背道而驰。
言论自由的另外一个限制是,任何人在发表和宣传个人和党派思想的框架内都不能寻求腐败的政治目的,不能寻求策划反伊斯兰政府的阴谋。否则,伊斯兰体制会下令阻止发表此类言论和限制此类人的言论自由。
很多伊斯兰思想家在宗教教法和思想的框架内致力于阐述言论自由的法规和限制。沙希德·穆塔赫里教授对言论自由所具有的特殊价值和地位做出强调。他认为,人类必须是自由的,以便取得发展并达到完美。这种发展和完美需要三样东西:受教育、安全和自由。他认为,自由者就是与阻碍他的发展与完美的各种因素作斗争,并顽强地跨越这些障碍的人。因此,致力于传播腐败和道德沦丧的人反对自由。行进在消除社会价值道路上的人表面上鼓吹自由,但事实上他们不是自由的支持者。传播恶事和丑事的人没有资格对自由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因为他们所做出的努力不是为了人类的发展、升华和完美。
鉴于此,穆塔赫里教授就言论自由的限制就两个问题做出强调。第一,自由必须行进在完美的道路上。第二,言论自由意味着远离谎言和误导。
他认为,思想自由终归还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当然必须注意的是,所有观点和思想决不能带有欺骗和误导色彩。所谓的欺骗就是带着谎言和错误的宣传去从事一件工作。因此,收售异端邪说之书在伊斯兰教中是被禁止的。也就是说,反宗教和伊斯兰教的书籍分为两种:部分书籍局限在一种特殊的逻辑和思想基础之上。也就是说,某人发表自己反对宗教和伊斯兰教的思想。而我们的责任就是与之作斗争,并提出正确的逻辑来引导他。但是有时一些书中会出现谎言和欺骗。例如如果一个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蓄意在他的著作中引述被篡改的经文或历史,难道禁止出版他的书籍就是限制言论自由吗?自由就是实事求是地发表事实确凿的观点和立场,而不是打着此类观点的旗号招摇撞骗。例如,打着伊斯兰教的旗号宣传一些荒谬的思想,欺骗和误导人们。
阿拉麦贾法里就伊斯兰教禁止发表和传播荒谬的思想认为,如果人类的思想达到了一种程度,即:如果陈述者既不发表虚假言论,受众和研究人员也能够从真实的言论中获得真实的信息,那么言论自由绝对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难道陈述者、受众和研究者在所有社会在学术和哲学方面都像比鲁尼、发拉比、伊本西那以及很多杰出的思想家那样有发表逻辑的观点吗?难道可以维护没有任何条件和限制的言论自由,并将其使用在任何条件,任何环境和任何人身上吗?
言论自由意味着社会各阶层人民在发表其关于宗教和政治事务的观点和看法,这是伊斯兰教最重要的权利和价值之一,并对个人潜力的发展和挖掘,社会物质和精神的完美,以及各种机制的改善都会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因此,伊斯兰教教导、《古兰经》经文和先知及其后裔的传述及生平不但是真理,而且还是一种宗教义务和责任,所有人都应利用这一天启恩惠。
在宗教教导,宪法和世界很多思想家看来,言论自由只有在一个逻辑的框架和范围内得到执行,才能够发挥出其各项职能的作用。因为无拘无束的自由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各种伤害和危害。
好!亲爱的听众朋友,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就为大家播送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