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人权(19)
亲爱的听众朋友大家好!在今天这一时间的“伊斯兰教人权”系列节目中,我们将向大家阐述生命权在伊斯兰教中的神圣性。
在上期节目中我们说过,伊斯兰教为人类的生命权制定了很多价值,并禁止剥夺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权。真主在尊贵的《古兰经》中非常重视维护和尊重无辜者的生命。这种重要性和价值之高,以至于说杀害一位无辜者等于杀害所有人。因此,真主严禁信士们蓄意杀害无辜者这一大罪。真主在《古兰经》中说:“(故意)杀人者,犹如杀死全人类;凡救活一人者,犹如救活全人类。”(筵席章第32节经文)
鉴于此,在伊斯兰教看来,剥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权是被禁止的。首先要说的是,甚至天使们也在人类被创造一开始便认为,人类之间相互残杀是龌龊之举。根据《古兰经》经文,当真主创造人类的时候,天仙们对真主说:“难道你要在大地上创造一位作恶和流血的人(替你治理大地)吗?”真主对天仙们说:“我知道你们所不知道的。”(黄牛章第30节经文)
从真主与天仙们的对话中我们得出这一结论,即:如果天仙们这番话的原则不正确,真主就不会接受。但是,真主含蓄地接受表明,天仙们对人类流血冲突的看法是正确的。在以后也将会看到这一禁令被违反。例如,真主和以色列人缔结的约言之一就是禁止杀戮。真主在黄牛章第84节经文中说:“当时,我与你们缔约,你们不要互相残杀……。”
禁止杀戮是伊斯兰伟大先知为阿拉伯半岛多神教徒制定的第一项法令。真主在牲畜章第151节经文中说:“你说,你们来吧!我向你们宣读你们养主禁止的(事物),你们不要以任何物举伴他,你们应当孝敬父母,你们不要因贫穷而杀害自己的儿女,我供给你们和他们,你们不要接近明显的和隐蔽的丑事,你们不要杀害安拉禁杀的生命,除非因为正义。他以这些嘱托你们,以便你们思考。”
保护无辜者的生命安全非常重要,伟大的真主强调,不杀害无辜是他的虔诚的仆人的特点之一。真主在准则章第68节经文中说:“他们不杀害安拉禁杀的生命,除非为了正义……。”
尊重人及其生命是所有天启法律和人类法律一致认同的问题,并且二者均认为,杀人是大罪之一。在伊斯兰教看来,一个人的生命应受到尊重,生命权只由真主掌控。因此,除真主之外,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权。
当无辜者被枉杀,他所拥有的最大的权利——生命权就被剥夺了。枉杀无辜对个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破坏性影响。因此,伊斯兰教严禁此事。
杀害无辜者会对无辜者的亲人,尤其是其父母、妻儿和兄弟姐妹的心理产生巨大冲击,并且中断他们的家庭生活关系。甚至可能遇害者的妻儿会因孤寡而陷入各种问题和困境之中,更有可能的是他们会偏离生活正规。
有一段圣训说,在后世,人们中间讨论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血债。
伊斯兰教作为尊严和安全的最后一个“信使”非常重视这一问题,并为杀人犯、安全危害者和侵犯无辜者生命及财产安全者在今后两世制定了严重的刑罚。真主为杀人犯制定了严重的惩罚,这是禁止滥杀无辜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些惩罚是物质方面的,然而一些惩罚是非物质的。物质方面的惩罚包括在具有特殊条件的情况下赔偿命价等。但是对杀人犯的惩罚不仅限于此,还有非物质惩罚。
杀人犯将承受严重的惩罚,但是蓄意杀害一位有信仰的穆斯林的惩罚将更加严重。
真主在妇女章第93节经文中说:“谁故意杀害信士,他的惩罚是火狱,并将永拘其中。安拉恼怒他,贬责他,为他准备了重大的刑罚。”
真主为杀人犯准备的第一项惩罚是火狱,第二就是永居其中。很多火狱之人在经过短期或长期惩罚后会被刑满释放,但是杀人犯却并非如此,此类人将永居其中。
杀人犯受到的第三种惩罚是真主的恼怒。他从杀人那一刻起一直到他生命结束一直受到真主的恼怒,这种恼怒在他死后依然存在。第四种惩罚就是诅咒,杀人犯将远离真主的饶恕和怜悯。阿拉麦•穆夫提•穆罕默德•沙菲伊•奥斯曼尼在《古兰经学》经注中说,诅咒的意思就是因远离真主的饶恕而陷入很多丑闻和无休止的惩罚之中。谁受到真主的诅咒,他永远都无法接近真主,永远享受不到真主的恩惠。
伟大的真主对杀人犯发出的第五种威胁是巨大的刑罚。进入火狱是一个可怕的惩罚。但是部分犯罪者除了进入火狱之外还将受到其他严厉的刑罚。
伊斯兰伟大先知也对人的生命价值做出了特殊强调,并坚定地与杀戮现象作斗争。阿卜杜拉•本•阿姆鲁说,一天,我看到先知正在环游天房。他说,天房啊!你是多么的耀眼和芬芳啊!你是多么的伟大和圣神啊!指真主发誓,穆罕默德的性命掌握在你的手中!信士的尊严、生命和财产在真主看来比你的神圣性更多、更大。
伊斯兰伟大先知强调指出,杀害非穆斯林也是非法的。他就此指出,谁蓄意杀害了一位非穆斯林,他将闻不到天堂的气味,天堂的气味从距离四十年的地方都能够感受到。
对禁止杀害生命做出的强调不胜枚举。伟大的真主就此说道:“你们不要杀害安拉禁杀的生命,除非因为正义。”
剥夺他人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误导他人并传播歪曲思想的人必须忏悔。但是这种忏悔只在他亲自挽回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真主的承领。在这之中,他应弘扬真理。忏悔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是此类人的唯一出路。真主在《古兰经》黄牛章第160节经文中说:“除非他们悔过自新,阐明(自己曾隐匿的真理),这等人,我将饶恕他们。我确是宽宥的,确是特慈的。”
综上所述,伊斯兰教认为,生命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力,且具有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精神高于物质。与此同时,伊斯兰教为剥夺他人物质和精神生命的杀人犯制定了严厉的惩罚。
好!亲爱的听众朋友,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就为大家播送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