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09, 2016 21:09 Asia/Shanghai

亲爱的听众朋友大家好!在今天这一时间的“伊斯兰教人权”系列节目中,我们将向大家阐述伊斯兰教人权和西方人权中关于生命权的不同之处。

在上期节目中,我们谈到了人类的首要权利——生命权。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中,我们将接着上期节目继续探讨这一问题。 

生命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人最重要的权利,是人最重要的资产和造物主赐予人类最大的礼物。生命权好比一个泉眼,其他所有权利都源自于此。当新生儿出生并开始自己的生活时,他的第一权利就是生存和生活。这种权利我们将其称之为“生命权”。毋庸置疑,伊斯兰教将这一权利作为人类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但是,伊斯兰教与其他思想派别的不同之处在于生命的精神层面。事实上,尊贵的《古兰经》认为,人有两种生命,一种是物质生命,另外一种是精神生命。

物质生命权不仅限于人,而且包括所有存在物,如动植物等,它们都享有生命权。植物的籽粒埋在土壤中,在得到充足的水、土壤和阳光的浇灌和照射下茁壮成长,开花结果。这就是植物的生命。比这一阶段更为优越的是动物的生命。在这一阶段有情感、感觉、友爱和敌视。动物也享有天赐恩惠,有感觉和感情。但是,当《古兰经》提到“人的生命”时把人的名字与天仙相提并论。

真主在《古兰经》伊姆兰家属章第18节经文中就清廉的学者说道:“真主秉公作证: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众天神和一般学者,也这样作证: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万能的,是至睿的。”

享有生命权的人类与天使被列为同一个级别。精神生命与人的灵魂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古兰经》教导的角度而言,精神生命取决于信仰和善功。因此,只有真正的信士才能领悟到精神生命这种真正的生命权。

真主在伊姆兰家属章第169节经文中就烈士的精神生命说道:“为主道而阵亡的人,你绝不要认为他们是死的,其实,他们是活着的,他们在真主那里享受给养。”

在这节经文和类似的经文中,我们通过领悟烈士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给养明白,他们既有物质生命也有精神生命。因为在之前的节目中我们说过,任何时候说死亡对人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人是永恒的存在物。当人的肉体生命在今世结束的时候,他的精神生命就开始了。

在尊贵的《古兰经》中提到的精神生命不同于建立在我们自然世界和自然生命需要基础之上的生活。根据《古兰经》经文,这种精神生命源自于在生活中产生影响的一种知识和领悟。首先,人应清楚,真主是万能的,整个宇宙都在真主的掌控之中。第二,人是永恒的存在物,人的生命不仅限于自然和今世的生活。

伊玛目阿里说过:一神论信仰就是精神生命。

真主在战利品章第24节经文中说:“信道的人们啊!当使者号召你们去遵循那使你们获得生命的(教训)的时候,你们当响应真主和使者。你们当知道真主能干涉个人的心灵,你们只被召集到他那里。”

真主在牲畜章第36中说:“只有会听话的人,响应你的号召。至于那些死人,真主将来要使他们复活,然后,把他们集合在他那里。”在122节经文说:“一个人,原是死的,但我使他复活,并给他一道光明,带着在人间行走,难道他与那在重重黑暗中绝不走入光明的人是一样的吗?不信道的人,这样为他们的行为所迷惑。”

真主还在蚂蚁章第80到81节经文中说:“你必定不能使死人听(你讲道)。你必定不能使退避的聋子听你召唤。你绝不能引导瞎子离开迷误。你只能使信我的迹象的人,听你(讲道),他们因而诚意信道。”

《古兰经》中关于精神生命谈到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信仰和善功。真主在《古兰经》很多经文中强调,人类精神生命最重要的元素就是信仰纯正的伊斯兰教。(6:112、16:97、27:80-81、30:52-53、35:22)

真主在创造者章第22节经文中说:“活人和死人也不相等。真主必使他所意欲者能听闻,你绝不能使在坟中的人能听闻。”

《古兰经》中提到的第二个因素是善功。善功有很多标准。真主在蜜蜂章第97节经文中说:“凡行善的男女信士,我誓必要使他们过一种美满的生活,我誓必要以他们所行的最大善功报酬他们。”

真主在这节经文中就善功作为精神生命的因素所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做出了强调。这说明,只有人类才具有这种美好的生活。

真主谈到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启示。无疑,启示是启示者发出的一种精神生命信息。谁从中受益他将在今世享有精神生活。鉴于此,对于众先知而言,启示是精神生活的直接因素。而对于追随者而言,因信仰而享有精神生活。

与此同时,在战利品章第24节经文中,真主的呼吁以及对此做出的回复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因素。当然,这也说的就是信仰。因为真主呼吁人类信仰他,谁积极回应,谁便享有精神生活。这种呼吁通过众先知和天启来实现。在我们的时代,《古兰经》是这种神圣呼吁的标志。正如先知是这种神圣呼吁的媒介那样。接受这种呼吁和先知引导将是个人和社会倾向精神生活的因素。

真主认为,《古兰经》是精神生活的因素。真主在协商章第52节经文中说:“我这样启示你从我的命令中发出的精神……。”

毋庸置疑,人的理智和天性呼吁人信仰真主,追随其发出的光亮。

在《古兰经》看来,通过信仰建立的精神生活具有很多吉祥和影响。从精神信仰中获益的人拥有他人所不具备的光亮,因为《古兰经》认为,信仰是真主在信士内心中设置的一束光亮。因此,信士内心中的光亮在其他人身上是无法找到的。

真主在牲畜章第122节经文中说:“一个人,原是死的,但我使他复活,并给他一道光明,带着在人间行走,难道他与那在重重黑暗中绝不走入光明的人是一样的吗?不信道的人,这样为他们的行为所迷惑。”

在后世,每个人都会带着他自己的光亮,因为没有太阳来为他照亮前方的道路。具有信仰光辉的人在后世就会拥有自己的光亮,没有光亮的人都希望能够从信士那里“沾光”。

好!亲爱的听众朋友,本台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就为大家播送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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