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17, 2018 18:01 Asia/Shanghai

(同盟军章1—5节)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亲爱的听众朋友,你们好!现在是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对外广播电台华语台为大家播送的古兰经简明注解系列节目时间,在今天这一时间的节目里,我们继续为大家讲解《古兰经》经文。首先请听古兰经同盟军章第1至第3节经文:

يَا أَيُّهَا النَّبِيُّ اتَّقِ اللَّهَ وَلَا تُطِعِ الْكَافِرِينَ وَالْمُنَافِقِينَ ۗ إِنَّ اللَّهَ كَانَ عَلِيمًا حَكِيمًا

[1]先知啊!你应当敬畏真主,不要顺从逆主的人们和伪信的人们,真主确是博知的,明哲的。

وَاتَّبِعْ مَا يُوحَىٰ إِلَيْكَ مِن رَّبِّكَ ۚ إِنَّ اللَّهَ كَانَ بِمَا تَعْمَلُونَ خَبِيرًا

[2] 你应当遵循从你的养主那里降示给你的(启示)。真主的确彻知你们的所作所为。

وَتَوَكَّلْ عَلَى اللَّهِ ۚ وَكَفَىٰ بِاللَّهِ وَكِيلًا

[3] 你应当托靠真主。有真主作为监护者足够了。

就如在历史传述中记载的那样,部分多神教徒首领比如阿布苏夫扬对先知说:如果你抛弃我的神灵,我们也抛弃你,并允许你在人们当中宣传你的宗教。

真主在以上几节经文中告诫伊斯兰伟大先知,要对这种妥协性建议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因宣传自己的宗教而与伊斯兰教的敌人妥协,不要放弃与不信道和以物配主者进行的斗争。当然,敌人们也不会放弃策划阴谋诡计。因此,应当经常托靠真主,并祈求真主相助。

从以上经文中我们学习到以下几个道理:

一:与宗教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妥协,听从他们的要求有悖于敬畏真主。

二:内部伪信士与外部敌人狼狈为奸,勾结在一起,应当密切关注他们。

三:我们应当追随宗教教义,而不是力图取悦于不信道者。

四:不顺从不信道者和阳奉阴违者,追随启示之路将会带来困难。在此方面,面对反对者保持忍耐和坚忍的最强后盾是托靠真主,因为真主是信士最好的靠山。

    下面请听本章第4节经文:

مَّا جَعَلَ اللَّهُ لِرَجُلٍ مِّن قَلْبَيْنِ فِي جَوْفِهِ ۚ وَمَا جَعَلَ أَزْوَاجَكُمُ اللَّائِي تُظَاهِرُونَ مِنْهُنَّ أُمَّهَاتِكُمْ ۚ وَمَا جَعَلَ أَدْعِيَاءَكُمْ أَبْنَاءَكُمْ ۚ ذَٰلِكُمْ قَوْلُكُم بِأَفْوَاهِكُمْ ۖ وَاللَّهُ يَقُولُ الْحَقَّ وَهُوَ يَهْدِي السَّبِيلَ

[4] 真主未曾为任何人在他的身体内创造两颗心,也未曾把你们比作母亲(而离异)的妻子当作你们的母亲,他未曾把你们的义子视为你们的亲生子,那只是你们信口开河的言语。真主阐述真理,是他指引正道。

    前几节经文禁止先知和信士追随不信道者,以上这节经文提到了几个关于多神教徒迷误和偏离正道的例子。经文说:真主不会认可这些虚伪的事情,所以你们要远离它们。因为在一个内心中不能聚集两种爱,热爱真主与热爱多神教徒和不信道者无法相容。如果你们热爱真主,那么,你们就必须顺从他,并远离宗教的敌人。

    在蒙昧时代一种错误的行为就是,每当男性对妻子不满或生气时,就会对她说:你从此以后就象我的母亲一样,之后他不会与她保持夫妻关系。然而,妻子任何时候都不会成为母亲。这句话是不合适宜的,他们只是表达对妻子的不满情绪。

    那个时代另一个迷信是每当他们选择一名儿童作为自己的孩子时,便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并给予他亲生儿子从父亲那里享有的所有权利。义子继承义父的遗产,而义父也继承义子留下的遗产。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去世了,或与妻子离婚了,那么,他们中的一个人被禁止与二人中离了婚的妻子结婚。

    伊斯兰教与蒙昧时代的这种思想进行斗争。在义子与亲生儿子之间划分了界线。比如,在先知的义子宰德·本·哈迪赛与妻子离婚后,真主命令先知与宰德离婚的妻子结婚,以便以这种方式废除社会中留传的蒙昧时代的错误习惯。

    这节经文还提到了一项总原则。经文说: 以言辞和语言无法改变事实真相,也无法改变法规。比如:说,我的妻子象我的母亲,事实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再比如,虽然一个人收养了义子,但别人绝不会成为此人的亲生儿子。

    从以上经文中我们学习到以下几个道理:

一:两个相互矛盾的爱无法在一个内心中相容,热爱需要追随,一个信仰真主的人不能在行动上遵循不信道者的道路和方式,除非此人在内心中存在三心二意和阳奉阴违的行为。

二: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真正和自然的关系,并非是协议和礼节性的关系。因此,即使在死亡之后,这种关系也不会中断。

三:在社会和家庭法律中真伪的标准是记天启教导,因此,不符合天启教导的传统和习俗应当被抛弃。

    下面请听本章第5节经文:

ادْعُوهُمْ لِآبَائِهِمْ هُوَ أَقْسَطُ عِندَ اللَّهِ ۚ فَإِن لَّمْ تَعْلَمُوا آبَاءَهُمْ فَإِخْوَانُكُمْ فِي الدِّينِ وَمَوَالِيكُمْ ۚ وَلَيْسَ عَلَيْكُمْ جُنَاحٌ فِيمَا أَخْطَأْتُم بِهِ وَلَٰكِن مَّا تَعَمَّدَتْ قُلُوبُكُمْ ۚ وَكَانَ اللَّهُ غَفُورًا رَّحِيمًا

[5] 你们应当用他们父亲的姓氏称呼他们,在真主那里,这是最公正的。如果你们不知道他们的父亲,那么,他们是你们的同教兄弟和朋友。你们误犯的错误,对于你们没有罪过,但你们的心故意犯的错误,(则另当别论)。真主确是宽赦的,特慈的。

    紧接上节经文,这节经文说:在家庭和社会行为中你们不要这样行事,仿佛义子是你们真正的孩子。如果你们知道他原来姓什么,那么,就以他原来的姓名称呼他。如果你们不知道他原来姓什么,那么,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同教兄弟或朋友,以便每个的血统得以保留,不要让其本人和其他人以为,他是你们真正的孩子。

    经文还阐明了一项总原则,如果一个人因错误或失误而做错了事情,真主将会原谅他。如果他是有意和故意做错了事情,那么,他将受到惩罚。

    从以上经文中我们学习到以下几个道理:

一:我们应保留每个人与其亲生父亲的血缘关系,不要以各种动机来包括收为义子改变这种关系。

二:我们应以尊重的态度,兄弟般对待无法确定父亲身份的人,我们不要轻视和侮辱别人。

三:在如何惩罚罪犯中罪犯的意图、动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起有重要作用。